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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新和技术垄断如何影响收入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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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n.newmaker.com
3/3/2006 4:29:00 PM
佳工机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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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两年以来,一个使用频率非常高的话语和概念就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等。这样的话语无疑强调的是必须高度重视知识以及专利发明等因素在现代经济增长,以及在提升一个国家和地区综合竞争力等方面所具有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和意义。但是,我们同样无法回避并且必须要进行思考的一个问题就是,在强调知识保护、专利发明和技术垄断等背景下,这些因素会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收入分配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换句话说,未来人类社会将进入一个所谓的新经济或者知识经济时代,在强调以知识和技术为基础的经济社会发展时代里,人们之间的收入分配趋势会朝着什么方向转变?收入差距究竟会趋于缩小呢?还是会趋于扩大呢?
从客观上上说,由于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专利保护等制度性安排及由此所产产生的技术发明成果的垄断,可能会从客观上阻碍人们通过相互学习和模仿来消除知识、信息和技术上的差距。这里反映出了一个值得我们重视的问题,即诞生于工业文明时代的旨在促进发明和创造的知识专利保护的制度安排极易导致技术垄断、专利垄断等问题,而这些垄断在新经济时代会得到进一步强化,从而可能更不利于知识传播和技术模仿,进而难以消除人们之间的知识差距和技术差距,这必然会导致按知识要素贡献分配的收入差距的扩大和不平等。从这个意义上说,新经济时代人们之间的收入不平等程度可能进一步加剧。但有必要指出,这种差距既是新经济增长所必需付出的成本和代价,也是新经济发展的特征和要求所决定的。
经济学家的研究已经发现,从经济增长方式来看,新经济最为鲜明和本质的特征就是以知识和知识创新为经济增长的最主要因素,以知识或高科技产业为经济增长的主要生产点和支柱产业,因而,是一种全新的经济增长方式和经济运行形式。新经济这一本质的特征和规定表明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是最关键和最主要的因素。其中,知识创新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人类在世界上首次发现发明创造和应用新知识的过程和行为,这一创新活动成为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因素。而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高科技的发明创造等,都与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有内在联系,即知识产权和专利制度。必须承认,知识产权保护为保证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也为知识创新,人力资本投资需求和各种高科技发明提供了最为充分和最为完备的制度与体制环境,这一制度安排对发明创造者和各类创新知识、技术产业化和技术产业进步的重大作用是任何制度都无法替代的。但同样必须看到,这种制度安排在某一特定时期往往与垄断因素有某种内在的必然联系。知识产权和专利制度的基本要求和特征就是知识创新和发明创造的专有性,时间性和使用上的排他性,它从本质上保护权利人对知识创新和发明创造的垄断权和独占权,在未经许可的前提下他人均不得享有,技术成果和发明创造就更是如此。尽管权利人可能会依照有偿使用原则通过技术要素市场有偿转让某一科技发明和创造,但在新经济条件下,一方面,开始获得这种科技成果和发明创造专利权的必竟是极少数人,他们便是技术垄断者;另一方面,在科技发明和创造日益重要并能直接获益的新经济时代,发明人或专利所有者一般不会轻易出让自己的发明创造成果,而是保持其垄断地位的前提下继续通过创新活动以获取更大的收益和回报。因此,知识产权和专利保护制度在一定意义上强化和保护了知识垄断与技术垄断者阶层,尽管这有助于推动创新和各种发明创造活动,但在客观上确实为人们获取知识,学习和模仿新知识,新技术从而推动知识在全社会甚至全球范围内自由传播营造了一个制度性障碍―垄断,这个制度障碍同样在客观上阻碍了人们之间要求迅速缩短知识差距的良好愿望。
当然,笔者的这一分析和判断并无意去否定知识产权与专利保护的制度意义和效率意义,这一制度安排无疑是促进和保护新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强大推动力。笔者在此只是在说明知识保护、技术垄断等因素会对收入分配产生深刻的负面影响。
如果进一步考察经济史学,就可以发现,垄断力量是造成收入分配不平等的一个重要原因。古典经济学大师斯密曾抨击当时的欧洲通过限制劳动和资本的自由流动,以穷人为代价将特权给予富人和他们所偏爱的人,其实质就是通过加强垄断力量来达到这种效果。从经济学理论来看,垄断按照性质可划分为如下几种:一是政治法律、法令规定,特许个别厂商在某种商品生产或经营上垄断,如烟酒专卖,麻醉药品的生产和销售及某些公共事业如自来水、煤气、城市公共交通等;二是知识产权和专利发明权等技术垄断;三是自然垄断,这主要是由于自然因素和产业自身特点形成的垄断,如资源垄断形成的产品垄断及规模经济等易形成垄断。这些垄断在不同发展环境都存在,只是各种垄断的性质与作用在不同发展阶段有所不同。在新经济条件下,知识创新与技术发明和创造成为最关键和最重要的因素,因而在所有垄断中,技术垄断已成为具有统治地位和支配地位的垄断;其他形式的垄断可能在全球化、一体化背景下发生变化,如政府垄断性行业将随着一国参与全球化进程而被打破,但唯有技术垄断依然存在,并成为最具活力的垄断形式。
那么,技术垄断究竟又是如何影响收入分配并加剧不平等程度呢?首先,技术垄断者与其他垄断者一样凭借独一无二的垄断权操纵市场,通过控制供给量影响供求关系并进而使价格上升获取垄断利润;另外,技术垄断限制了市场公平竞争,参与竞争的利益主体由于不公平的市场信息竞争,必然导致收入与分配差异拉大;而在一个公司企业层面来看,技术垄断企业内部为提高工人的积极性而实行高工资激励,从而催出了一代暴发户;而在公司外部,由于激烈的市场竞争,那些没有掌握新技术的中小企业则在竞争中破产,失业和贫困加剧。
由此可见,在强调自主创新和发展新经济条件下,在知识和技术要素的重要性地位日益提高的同时,知识产权保护尤其是技术垄断在一定意义上会加剧收入分配之间的不平等。我们可以把这种意义上的收入差距扩大称为经济增长内生性因素引起,即这种收入差距是经济增长的必然结果和代价,许多发达国家的经验可以证明这一点。显然,中国目前的收入差距扩大更主要的并不是这种意义上的收入差距,而是其他一些相关的体制和特殊原因导致的收入差距扩大。这一点,我们应当保持清醒的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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