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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阴谋:全球价格操纵者的隐秘同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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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n.newmaker.com
10/27/2005 12:00:00 PM
佳工机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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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末,三星终于承认参与操纵内存价格的共谋活动,并同意为此支付3亿美元的罚款。这一罚款将是美国反垄断史上第二起最大的反垄断刑事罚款。
根据美国司法部的指控,三星与另一家韩国公司Hynix、德国英飞凌等其他生产电脑动态随机存储内存(DRAM)公司一起共谋操纵价格。记者就此与三星中国的电子数据部门联系采访,但对方表示并不清楚此事,也无法提供相关信息。
韩国另一家内存制造商Hynix也在5月认罪,并同意支付1.85亿美元的罚款。德国英飞凌去年认罪并同意支付1.6亿美元的罚款。美国爱达荷州的DRAM制造商Micron公司则因为首先向检察人员表示合作并提供相关证据,而可能被免于起诉。目前上述四家公司占有全球DRAM内存的75%份额。
价格逆势上涨之疑
三星与其竞争对手共谋操纵价格的活动发生在1999年4月到2002年6月之间。一个最为明显的表现是,从2001年第四季度至2002年第一季度,DRAM内存价格从1.5美元剧升至5美元,而这段时间却刚好是2000年和2001年网络经济下跌,电脑需求大减。逆势上升的DRAM内存价格不得不让人怀疑其背后是否有一只手在神秘操纵。
苹果、戴尔、惠普和IBM等电脑制造商都直接受到内存价格操纵的影响。戴尔创始人在2002年的一个财务会议上抱怨说,内存制造商们正在从事“卡特尔性质的行为”。但戴尔否认其董事会主席曾经为此事与美国司法部联系过。
为了弥补内存成本上升给自己带来的损失,戴尔和苹果提高了电脑的销售价格,其它一些厂商则减少了预装在电脑里的内存容量。
美国司法部因此认为三星等内存厂商的垄断操纵内存价格的行为直接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但没有披露是什么原因促使他们对三星等公司涉嫌操纵价格的行为进行调查。
美国司法部反垄断部门的主管Thomas Barnett称,检察人员发现三星等公司的内部电子邮件、电话以及一些当面会议中讨论并且随后执行了关于DRAM内存的非法价格安排。内存厂商的共谋尤其使电脑制造商在购买量以及如何确定哪种迅速变化的格式值得信赖这些问题上面临艰难的选择。同时他们也可能通过共谋,推出一些共同的格式,其代价则是牺牲其他厂商的利益。
设计内存架构的Rambus公司也卷入这场反垄断诉讼案中,声称这些内存公司共谋排挤Rambus的设计。Rambus是加州的一个内存连接技术设计公司,处于内存产业链的上游。有消息称,内存厂商的某些高管和咨询顾问对电脑制造商说Rambus内存将要提价,同时将自己和竞争对手的内存保持低价,直到制造商放弃Rambus的设计。随后,这些共谋的公司就提高其核心内存的价格,借以获利。
在Rambus公司看来,美国司法部的价格垄断判决恰好证明内存制造商们为了排挤Rambus而结成秘密同盟。每次当内存制造商们认为Rambus公司威胁到自己的利益,他们就会密切沟通,结成联盟并采取联合行动。
但内存制造商并不承认所谓“秘密同盟”的存在,并表示司法部的调查和他们与Rambus公司之间的诉讼案件不存在任何关联,尽管在美国司法部对三星及其它内存制造商垄断价格的指控与Rambus公司与这些企业之间的诉讼正发生在同一时间内。
数十亿额外利润
目前还无法确认多少公司被三星和其他合谋的内存制造商多收了钱,但美国司法部认为涉及的金额可能超过数十亿美元。
在成本为1000美元的个人电脑中,DRAM内存实际上只占60美元。但这是一个每年超过260亿美元的市场。尽管三星等公司的共谋活动对零售方面的影响较小,每台个人电脑成本只增加了10美元左右,但仅仅考虑到电脑每年1亿台的销售量,那将是10亿美元的额外利润。
司法部并没有详细说明三星的罚款数额是如何计算出来的。按照通常的做法,反垄断法的罚款一般与市场份额有关。根据市场研究机构iSuppli的数据,三星拥有DRAM内存大约31%的市场份额,Hynix大约17%,Micron17%,英飞凌则为14%。
除了罚款,涉案的高管也可能面临一系列指控。在三星之外,目前还有其他公司的五个管理人员受到控告。
三星除了认罪,还同意与调查人员全面合作。美国司法部可能因此同意涉嫌此案的七名三星管理人员不一定会受到指控,但也有迹象表明这七名员工可能会一一面临刑事指控。 但三星公司在其发表的一个声明中表示,三星一直支持公平竞争,并且禁止任何反竞争的行为。
尽管三星最终缴纳罚款的数额还必须由法院进行确认,但美国司法部对三星的解决方案没有异议。美国司法部长冈萨雷斯说,操纵价格威胁自由市场,扼杀创新,使消费者享受不到竞争带来的好处。
美国类似的反垄断行动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案,规定对进行市场垄断的责任人判处最高5000美元的罚款和最高1年的徒刑。一百多年过去,反垄断的打击力度不断升级,不仅罚款限额销声匿迹,而且案件数量也迅速上升。有数据表明,1997年到2000年的4年中判罚总金额超过17亿美元。
类似的价格垄断行为在美国受到了严厉的处罚。2005年5月,美国联邦法院裁定日本三菱商事公司在1990年代与美、德、法等国家的石墨电极生产企业操纵全球价格,使其在1997年上涨超过60%,直接冲击下游炼钢企业。这一案件的总罚金高达4.37亿美元。
美国大棒双重标准?
3亿美元罚款,加上7名高管可能面临的指控,三星此次的跟头确实栽得很大。
“如果某一行业内几家最强的公司联合主导某一产品的价格,通常在美国一定会受到反垄断诉讼,因为这一定会伤害消费者利益。尤其是在完全竞争的市场上,如一般消费品、航空客运、电子产品等。”理特管理咨询公司中国区总裁李广海认为,三星电子是明显的例子。
“其他企业如GE、西屋都曾因价格合谋受到过法律严格惩处。因此如果两个相互竞争而且拥有很大市场份额的大公司的高级主管们相见,他们一定会回避任何价格方面的题目和讨论,否则即使没有形成价格合谋事实也会遭到惩罚。”
但往往因为利益集团的压力及政治外交上的考虑,很多商业活动以及工会组织、农业合作组织、职业体育运动、保险业、对外贸易领域和管制行业都能获得反垄断豁免。
此前,时任美国司法部长的阿克罗夫特曾就德国英飞凌共谋操纵价格、重罚1.6亿美元发表评论:“这起案件传达了这样一个信息,高科技企业的价格联盟是不能容忍的!”
或许他想表达的意思是,价格操纵并非为三星等高科技企业独有,但高科技企业的价格联盟与欧佩克对石油价格数十年的操纵属于完全不同性质的两个范畴。前者必须重罚,欧佩克却能得到美国反垄断法的豁免。
锡恩管理咨询公司运营顾问中心总经理陈延年认为,三星和欧佩克所属的高科技和石油都是美国的战略性产业。美国人动用反垄断法打击三星、英飞凌的价格联盟,实际上就是保护其自身的高科技产业的利益,也就是美国司法部反复强调的“戴尔、苹果、惠普和IBM”因此受到的损失。“高科技是美国的战略性产业,美国不愿意亚洲或欧盟的企业超过他们。”
欧佩克所属的石油产业则比较微妙。“小布什家族本身就和石油巨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尽管欧佩克的石油都在中东,但是美国的石油和金融巨头早已通过并购和金融工具等手段牢牢控制了中东的石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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