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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四项标准出炉 将于2012年3月1日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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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n.newmaker.com
1/6/2012 11:40:00 AM
电子工程专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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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标准化总体部署,在国家标准委协调和支持下,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组织,全国汽标委牵头,汽研中心、电力企业联合会和电器科学研究院共同起草了《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三项国家标准;由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电力企业联合会和汽研中心共同起草了《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国家标准。该四项标准已于2011年12月22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1年第21号”批准发布,并将于2012年3月1日起实施。
这四项标准分别规定了通用要求、交流充电接口、直流充电接口和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为实现汽车与电网的对接,以及电动汽车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技术和标准支撑。
为规范统一充电装置,《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对电动汽车传导用连接装置的定义、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做了明确规定。如对于充电环境,要求性能可靠,对周围环境没有危害。充电连接装置的使用环境为-30℃—+50℃;供电插头、插座,车辆插头、插座的外壳上应标有制造商的名称或商标、产品型号、额定电压和额定电流等信息。在充电装置的结构要求上,通用标准也规定了唯一性:即供电插头和供电插座之间、车辆插头和车辆插座之间只能按唯一的位置进行插合,从而避免由于误插入引起插头和插座中不同功能的针和插套的导电部分接触。除此之外,通用部分对于充电连接装置的使用寿命、试验方法、机械强度,甚至小到一个螺钉,都有具体的要求或适用标准规定。
对于不同的交流充电、直流充电接口要求,《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分别在充电接口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通用要求、充电接口的额定值、充电接口的功能、结构尺寸和安装尺寸7大方面给予了严格规定,并后附了充电控制导引电路与安全保护原理、车辆接口结构尺寸、车辆插座安装尺寸示例、车辆插头空间尺寸示例要求等资料性内容和图示。所不同的是,标准规定,交流充电接口的额定电压为250V,额定电流不超过32A;直流电充电接口的额定电压为250V,额定电流为125A、250A。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的这位工作人员介绍,这与德国的标准比较接近,而日本和美国的标准规定是110V,之所以留有一定余量,并在直流电部分留有两个档,这主要是考虑电压的稳定性、小车和大客车等的不同需求所设。对于车辆接口和供电接口,标准规定,交流电接口有7对触头,而直流电接口则有9对触头,并分别标注了电气参数值及功能定义。对此,这位工作人员解释,这是为了安全控制的需要。因为车体的物理结构不同,直流电电流本身较大,造成的控制也比较复杂,因此多留了两对触头。
对于人们关心的“电动汽车和电网”对接的问题,《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则给出了9个方面的内容,包括规范性引用文件、数据链路层、消息的传输和管理、应用方面的要求、充电机之间的连接等。对此,吉林大学汽车工程专业博士何瑞通俗地说,就像人们在进行语言交流,如果电网能力不足了,电网会通过一定的控制程序告诉充电机;同样,如果电流过高,汽车承受不了,充电机也会通过一定的控制程序告诉电网,从而达到安全、互认。
这个标准主要解决的是电网和电动汽车连接之间的关系问题。这些标准能够让电动汽车和电网之间达成如下便利:无论什么的品牌车,无论什么用户,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够随时充电。
一直以来,中国在电动汽车充电接口方面没有统一标准,企业“跑马圈地”各干各的,导致同一家企业卖给国内不同地方的电动汽车都要和各地方执行的标准分别对接。比如在北京要采用国家电网的标准,而在深圳要采用南方电网的标准。这种混乱局面,不利于中国电动汽车产业的长远发展。
统一接口,意味着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可以在任何充电站进行充电,而不必担心接口的匹配问题。这有助于解决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后顾之忧,进一步促进和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的示范运营与市场推广工作。
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和通信协议四项国家标准的发布实施,将为电动汽车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重要的技术和标准支撑,对健全我国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推动新能源汽车示范试点、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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