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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夺定价权 包钢稀土充当战略收储先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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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n.newmaker.com
2/24/2010 6:32:00 PM
中国工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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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晓 孙洁琳
2010年2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向包头市发改委下发了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批复的通知。通知指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由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稀土)下属的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公司)实施包头稀土原料产品战略储备方案。公告显示,储备资金主要将由企业自行承担,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包钢(集团)公司将共同给予贴息支持,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各贴息1000万元,其余由包钢贴息。
业内人士指出,包钢稀土是中国最大的稀土冶炼加工企业,此次是我国首次由企业自发的稀土收储行为,具有重要的意义。
收储为控制定价权
在国家建立收储制度的呼喊不绝于耳之际,已经受过一轮金融危机洗礼的包钢稀土曾深刻体会到建储的必要性。
2008年正是金融危机爆发的一年,包钢稀土当年实现营业收入32.25亿元,比2007年增长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9亿元,同比下降45.11%。而2009年,包钢稀土仍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将下降60%~70%。
伴随包钢稀土接连两年业绩下降的正是2008年下半年到2009年上半年稀土产品价格与需求量的双双下跌。包钢稀土有关人员指出,前两年,他们的产品50%以上是出口国外的。而金融危机给美国和日本高精尖领域带来了较大打击,因此稀土需求就减少了。为规避风险,他们不得不大量抛售产品。
据介绍,在统一销售以前,包钢稀土的众多子公司及其他稀土公司,生产产品类型相同,却独立对外,造成了外方可以随意询价,中国的稀土企业却没有定价话语权。正是感受到了建立收储制度以稳定价格、抵御风险的必要性,而国家建储却迟迟没有提到议程,包钢稀土才决定带头组织企业自发收储。
中投或投资稀土收储
2008年底,包钢稀土联合部分子公司及其他企业组建了国贸公司,以白云鄂博矿为原料的稀土氧化物和稀土金属统一收购、定向销售,目的就是提高对稀土价格的话语权。
包头的稀土高新区有关人士指出,建立国贸公司就是为统一收储做好准备,在内蒙古自治区和包头市政府的支持下,国贸公司被逐渐打造成了北方稀土资源的收储平台。
据介绍,国贸公司注册资金仅7亿元,而2008年包钢稀土的主营收入已达到32亿元,目前的资产负债率也达到62.8%,尽管得到了贴息支持,筹集收储资金仍并非易事。
包钢稀土在去年9月25日的公告显示,中投公司及旗下建银投资的有关人士9月中旬曾到包钢稀土考察。在考察期间,双方就稀土产业发展前景及可能的合作进行了探讨。包钢稀土强调,双方均未提出明确的合作模式,也未达成任何合作方案的框架或签署任何合作意向及协议。但仍有媒体报道,双方就联合收储稀土达成一致,初步意向共同出资上百亿元组建公司,专门进行稀土矿石及氧化物收储,实行统一收购,定向销售。
稀土储备制度亟待建立
在2009年8月召开的“中国包头·稀土产业发展论坛”上,中国科学院院士徐光宪等多名院士呼吁中国应尽快建立稀土战略资源储备制度,强化稀土资源保护,以夺回国际定价权。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稀土学会理事长干勇也指出,当前中国稀土行业冶炼分离产能过剩的问题仍较为突出,造成对国际稀土市场的依赖性较强,产品出口也存在无序竞争的状况,不仅浪费资源,市场价格也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干勇建议国家加强稀土资源开发的宏观调控工作,科学开发、控制总量、调整结构,以保护珍贵的战略资源。
事实上,发达国家早就开始对稀土进行收储。日本早在1983年就出台了稀有矿产战略储备制度,有统计显示,日本稀土大约83%来自中国。在获得大量稀土后,日本并不急于用,而是将这些足够使用20年的资源贮存在海底,显示其对未来能源战略的规划。
目前,我国国家层面的稀土收储也在商讨中。2009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赵双连曾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内蒙古自治区正与国家有关部门协商请示建立稀土储备制度,从而使稀土价格更加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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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收储有助稀土行业加速复苏
2009年中期开始,包钢稀土控股67%、注册资本为7亿元的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公司实现正常运营,改变了公司原有的营销模式——由之前的委托加工、易货贸易,改为销售碳酸稀土、对以白云鄂博矿为原料的稀土氧化物、稀土金属实施市场价统一收购、定向销售的方式。即国际贸易公司向下游客户销售稀土精矿或者碳酸稀土,但下游客户生产的所有稀土氧化物产品必须以市价售回给国际贸易公司。
笔者认为,国贸公司目前的统购统销运作模式,实际就是龙头企业对行业产品进行的变相收储行为。包钢稀土之前有计划在2010年储备稀土产品达到32亿元。一旦下游需求复苏,包钢稀土以其控制市场近50%的稀土氧化物,将充分享受价格回升带来的收益,行业龙头地位也将得到进一步的巩固。
不可否认的是,2009年以来国内稀土氧化物价格的持续回升很大程度上是受国贸公司主动控制销售量,进行稀土产品储备所支撑,这从包钢稀土存货从2008年末的7.99亿元一路攀升至2009年三季度末的14.78亿元就可见一斑。
当然,企业层面的变相收储存在较大的局限性。在行业不景气的情况下,国贸公司承受的压力是非同小可的。因为,统购统销的运作模式短期给包钢稀土带来了巨大的销售压力,企业财务费用也上升较快,国贸公司上半年亏损就超过1亿元。由于2009年包钢稀土三季报披露信息过于简单,人们无法得知目前国贸公司的盈利状况如何。不过,从包钢稀土第三季度公司少数股东权益为2649.7万元、第二季度亏损为1614万元可以推断,随着稀土价格的回升,国贸公司的盈利状况在第三季度出现了明显的改善,统购统销运作模式已经进入良性循环区间。
虽然还不清楚国贸公司肩负包头地区原料稀土产品收储任务后,在现有统购统销稀土产品的基础上将如何进一步行动,但根据此次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的《内蒙古自治区稀土资源战略储备方案》,将大大减轻公司的财务负担。更重要的是,上升到自治区政府层面的收储稀土,意味着企业的收储行为受到地方政府的高度认可,也表明国家对稀土行业的越发重视。
总的来说,内蒙自治区政府与企业协调一致收储将有助于稀土行业的加速复苏,对行业而言是重大利好。中长期来看,肩负收储稀土任务的国际贸易公司进一步延伸了包钢稀土对稀土行业的资源控制力,这对公司及整个北方稀土行业的发展将产生重要影响,公司行业龙头地位将得到进一步巩固。
稀土矿、钨矿、锑矿是我国重要的优势矿产资源,多年来储量、产量、出口量居世界前列,在国际市场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国家对于这三个行业的发展也是日趋重视。笔者认为,内蒙古自治区稀土资源战略储备方案的实施以及工信部正在积极推动《稀土工业发展专项规划(2009~2015年)》和《稀土工业产业发展政策》的出台,将对我国稀土行业带来深远影响,有望改变目前行业仍存在的乱挖滥采现象。而从国家层面严格监督行业的有序、健康发展,将使中国真正拥有稀土行业的国际“定价权”。(彭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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