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安排大型水电、核电、热电联产、资源综合利用机组发电;低污染、高效燃煤发电机组的年利用小时数应明显高于高污染、低效机组的年利用小时数,燃煤发电机组中容量、参数接近的要保持利用小时数基本相同。《通知》指出,围绕经济运行走势,加强电力运行监测分析。对于统筹安排好发电生产,除了上述上网和发电安排外,《通知》还表示,开展节能发电调度试点的省,不断完善试点方案,尤其是要会同有关方面妥善解决小机组减发后的有关问题。未开展试点的地区,要全面推行差别电量计划。在实际运行中,及时组织公布电力生产调度信息,及时化解厂网矛盾;会同有关方面制定完善清洁、高效机组替代中小火电机组的实施办法,并做好组织实施,推动节能减排,缓解发电企业经营压力,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同时,要维护担负调峰任务的中小机组顶峰发电能力不受影响,确保电网安全和夏季大负荷期间电力供需平衡。《通知》指出,做好跨省区电能交易。防止市场保护,防止过度交易,严禁虚假交易,促进电能交易规范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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