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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国内印刷设备进口关税调整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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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n.newmaker.com
1/20/2009 11:12:00 AM
佳工机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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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8年底关税政策新调整内容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008年12月15日发出关于2009年关税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布《2009年关税实施方案》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我国将进一步调整进出口关税税则,主要涉及最惠国率、年度暂定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及税则税目等方面。根据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的关税减让义务,对进口关税进行了一些调整,调整后的2009年关税税目总数为7868个,总水平与2008年保持不变,为9.8%。
此次调整涉及印刷行业的有两部分:一是继续对16种印刷设备及零配件实行进口暂定税率(表1),二是对10多种印刷感光材料的进口从量税及复合税税率进行调整(表2)。表1:印刷行业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
表2:进口胶片税目的从量税税率暂定税率表
二、2008年底最新修订的《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
2008年12月15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8年调整)》,这是继2007年1月我国发布该《目录》2006年修订版后又一次对《目录》部分条目进行调整。
与2006年修订版《目录》相比,2008年调整版《目录》对印刷设备条目调整不大,只对单张纸胶印机的税号进行了调整,印刷设备条目的商品名称和技术规格都没有变化。表3《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8年调整)》
说明:
1. 本目录不含符合《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鼓励类投资项目按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件、备件。
2. 对“生产线”及“成套设备”内含的本目录所列设备,如符合“功能机组”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第16类类注四和第91章章注三的规定归类,否则,应分别归类。本目录列名的“…生产线、…成套设备、…系统”的全部设备,无论成套或单独进口其中某一台,都受本目录限制。
3. 凡本目录中未注明“所有税号”的,即仅指该类中的列名商品。
4. 未列入本目录的商品,但其他政策法规已明确规定不予免税的,应照章征税。
5. 本目录所列商品的税则号列,如与海关商品归类的原则不一致的,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商海关总署关税司调整。
6. 本目录对所列商品的行业分类,主要为查找方便。在实际执行中,进口本目录中的列名商品,一律不予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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