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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服务企业手续进一步简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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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n.newmaker.com
9/4/2008 1:20:00 PM
中国工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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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企业工作的若干措施》,按照“履行职责,服务先行”的原则,承诺了为企业服务的15条具体措施。其中包括实施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直通放行等。
质检总局希望这些新举措的实施能帮助企业简化手续,及时获取有用信息,并在政策、技术等层面获得更多帮助,而广大进出口企业也将因此加快通关速度,降低相关成本。
该文件提出,对所有需要进行行政许可审批的企业,在进入正常审查程序之前,有关质检机构要对相关企业进行免费的先行服务,作为审查的前置条件。
这些先行服务包括:为企业免费提供生产许可证咨询服务,培训企业所需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向企业收取检验费;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样品数量不得超过检验需要和抽查规范规定的数量。
文件还要求,要减少出口商品抽查检测频次,对于一类工业品出口企业减少型式试验频次,对其中符合要求的企业认可其出具的检测报告。逐步推进在用特种设备基于风险的检验方法,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优化检验方案,合理确定检验周期,以减少企业的运行管理成本。
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将实施直通放行。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进出口货物,将以往需要在内地与口岸两次申报(含换证),两次检验检疫(或查验)的做法变为一次申报和一次检验检疫(或查验)。除规定疫区外,所有地区的进口集装箱装载货物一律放行到目的地实施检验检疫处理。
文件还提出,组织技术专家服务队深入企业开展节能降耗服务,推广节能降耗新技术、新工艺,为企业开展计量管理评价和综合测试服务。
除此之外,其他服务承诺还涉及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国外注册,以解决企业在国外遇到的通关受阻问题;加大出口企业免验力度,对质量管理好,产品质量安全有保证的生产企业和产品实施免予检验;对多年来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运转、产品质量稳定、没有不良记录的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在行政许可复审中简化或免予鉴定评审;公开《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实施规范》和企业申报国家免检细则,公开国家免检工作安排,向申报企业告知审查进度并公示审查结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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