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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工业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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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n.newmaker.com
7/20/2005 3:07:00 PM
佳工机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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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布局与结构的现状
1.产业布局。我国汽车工业布局主要在东部。2003年,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地区以及东北地区集中了我国汽车工业约70%的整车生产能力。其中,珠三角占7%,长三角占22%,环渤海地区占20%,东北地区占21%。在中部,形成了以十堰—武汉为中心的汽车工业产业群,整车生产能力约占12%。在西部,形成了以重庆为中心的汽车工业产业群,整车生产能力约占10%。汽车零部件企业的布局与整车企业的布局基本匹配,主要集中于上述汽车工业集群所在地。而合资汽车零部件企业主要集中于东部地区。
2.产业组织结构。我国汽车工业中已形成了具有百万辆生产能力,能够进行多品种、系列化生产的大型汽车企业集团,如一汽、上汽等。我国汽车工业的产业组织结构,呈现出专业化分工逐步加速的趋势。大型汽车公司开始把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独立出去,发展成为面向全行业的企业。外国大型汽车零部件跨国公司逐步进入我国,使汽车零部件企业的集中度逐步提高。商用车领域,根据车型已经逐步形成了以大集团为中心的生产体制。轿车生产领域,也形成了以大型合资企业为核心的竞争格局。
3.产品结构。我国汽车工业产品结构逐步趋于合理。2004年,商用汽车与轿车所占比例分别为54.12%和45.88%;在商用汽车中,重型车、轻型车的比重持续上升。
4.技术结构。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全面技术引进与消化吸收,我国汽车工业的技术水平有了长足的进步。近10年来,电子技术的应用,使国产汽车在安全、环保、节能方面有了突破性进展,主要产品性能指标大幅度提高。轿车的平均无故障间隔里程已达到1.5万公里,载货汽车平均无故障间隔里程已达到1万公里。在产品系列化基础上,我国汽车企业已可以每年推出大量的新产品。我国汽车工业,已经具有相当水平的大客车和载货车的开发能力;在低档轿车领域,已有联合设计、自主开发的轿车产品;在汽车零部件的技术开发方面,某些中低附加值产品有相当的开发能力。在电动汽车技术的研制方面,我国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概念车方面,取得了重要突破。
二、存在的问题
1.组织结构相对比较分散。2003年,一汽、东风、上海、长安、北汽、哈飞、昌河、广汽等7家主要汽车生产企业的产量为343.6万辆,生产集中度为77.4%。一汽、东风、上海3家企业的产量为141.9万辆,生产集中度为32%。2004年,汽车工业产业集中度略有降低。我国的整车生产厂家数量,仍然是世界最多的(110余家)。产业组织结构不合理,导致我国汽车工业规模经济效益低下。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更显分散,在3000余家规模以上汽车零部件企业中,尚未形成有影响力的大企业及企业集团。
2.产品结构有待进一步调整。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汽车产品中,柴油汽车所占比重为30%左右,比发达国家低10个百分点。在载货车领域,要进一步提高重型车的比重。在轿车产品中,中高级轿车比例仍然较高,这与我国目前的能源供应状况不相符合。
3.轿车和零部件开发能力薄弱。我国汽车工业尚不具有成熟和较高水平的轿车整车开发能力,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平台。高附加值汽车零部件开发能力薄弱,许多关键零部件仍处在外国产品的仿制阶段。我国的汽车产品在电子化、信息化方面,与发达国家汽车工业相比存在着较大差距;电子部件在我国汽车上的应用程度仍然比较低。与汽车工业相关的工业发展相对滞后,我国的电子信息产业尚不能提供高水平、高附加值的汽车电子零部件;在塑料、橡胶制品中,汽车专用产品品种少,质量和性能不稳定;汽车生产需要的铝、镁等轻金属材料、高强度合金钢、薄板等钢材,尚难以满足汽车生产需要。
三、对策思路
1.尽快制定鼓励企业自主开发新产品的政策措施。目前,我国汽车工业发展的主要方向应是提高水平,形成自主开发的能力。因此,政府应当把对汽车工业支持的战略重点,转移到形成自主开发能力上;在我国公布的汽车工业产业政策中,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和鼓励措施。当前,可考虑的鼓励自主开发政策有:对自主开发的产品,在销售、流通环节,给予减免税费的优惠。对自主开发新产品的企业,在企业有关税费方面予以减免。鼓励企业在海外投资、兼并专业汽车设计开发企业,鼓励企业与海外专业汽车设计开发企业合作开发新产品。对自主开发产品的民族企业,给予资金等扶植。
2.对产业共用关键技术,组织联合攻关。政府应当针对汽车工业中共用的重大新技术项目、基础研究项目,组织产学研联合攻关,以打破跨国公司的技术垄断。针对此类问题,政府应当制定有关政策,促进重大前瞻性新技术的产业化,创造必要的条件,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我国新一代电动车的开发已经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政府应从战略高度予以重视,尽快制定政策,促其产业化,使我国汽车工业取得跨越式的发展。
3.改变我国汽车产品构成与能源使用构成。今后汽车工业发展面临的主要瓶颈,是能源供应。这一问题也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安全,因此要从消费和供应两个方面予以重视。
供应方面。第一,发展柴油车是必然趋势,普及柴油车应当成为国策。今后要进一步提高客车的柴油化率,尤其在推进轿车的柴油化上下工夫。第二,提高我国油品水平与质量,要加快开发清洁汽柴油生产适用技术。同时,加速开发新的汽车发动机,炼油企业要抓紧时间对炼油生产装置进行技术改造。从我国汽车能源供应的发展看,能源工业要加速推进LNG、LPG、乙醇、甲醇等燃料的开发与供应。汽车工业应加强利用其他能源的技术的研究(尤其是发动机技术),开发相应的汽车产品。
消费方面。一是通过技术标准、政策法规引导节油和环保。政府应当制定有关标准、政策法规扶植清洁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的使用。同时通过这一措施淘汰规模小、产品落后的汽车生产企业。二是应制定汽车消费政策,引导大众汽车消费,鼓励企业多开发生产和消费者多购买小排量轿车。三是应当尽快推出燃油税。
4.加速汽车工业产业积聚地区的发展。尽管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汽车工业比较分散,但今后国家在汽车工业产业布局方面,不必有大的战略性变动。政府可以在汽车工业产业积聚的重点地区,引导与鼓励地方政府打破地区间的行政束缚,加速企业间的兼并重组,形成以若干大企业集团为中心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汽车工业产业集群。同时,中央政府不应再支持目前尚无汽车工业的地区,上马汽车整车项目;也不应支持主要汽车工业积聚区之外的汽车生产,再扩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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