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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牌申报企业应慎对各类咨询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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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n.newmaker.com
6/7/2008 10:07:00 PM
中国工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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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2008年中国名牌产品申报工作正紧张有序地进行,自6月9日10时至6月22日17时,国家质检总局将对申报中国世界名牌产品企业的数据进行公示,而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除四川省外)则将统一于6月16日10时至6月29日17时,在省局网站和各地主要媒体的显要位置公示初审合格企业的主要申报数据和企业的门户网站网址。
然而,在名牌申报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音符。目前,有一些机构、个人借申报、评选中国名牌产品之机,到有关申报企业“动员”企业参加所谓中国名牌产品申报咨询会、培训会等,并收取高额费用。鉴于此,国家质检总局和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早在2007年就发布了《关于禁止借名牌评比变相向企业收费的紧急通知》,并多次重申,在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中,不会组织任何收费的培训、咨询、推介等活动。
《紧急通知》称,中国名牌产品评价严格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不搞终身制,不向企业收费,不增加企业负担的评价原则。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在开展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中,不组织任何收费的培训、咨询、推介等活动;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中国名牌评价工作“十严禁”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严禁参加或承诺参加任何收费的培训、咨询、推介等活动。凡是在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过程中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执行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十严禁”规定;按照《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名牌产品的申报由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任何中介机构以牟利为目的举办的中国名牌产品申报咨询会等,均违反“十严禁”规定,对中国名牌产品评价不起任何作用;中国名牌产品的评价工作由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相关专业委员会独立进行,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不受任何社会团体、中介组织和个人的影响;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总局有关直属、挂靠单位一律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中国名牌培训、咨询、推介等收费或变相收费活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立即通知本地区申报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一律不得参加上述活动。
但是近日来,不少企业仍然接到许多咨询机构抛来的“橄榄枝”。在某网站上,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更是打出了低价提供中国名牌申报的口号。
“我们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与国内知识产权部门和相关法律机构建立了广泛、稳定的业务和合作关系,同时与国外事务所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因此能更有效地为客户提供服务。本公司将高效、务实地认真对待每位客户,努力协助企业办理好知识产权申请保护。公司专业代理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等的申报工作。真诚服务,方便快捷,达到客户满意要求。”在网页上,该公司如是说。
为维护中国名牌产品申报及评价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2008年5月8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08年中国名牌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规定中国名牌产品的申报和评价要严格遵守《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关于严格执行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十严禁”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不增加企业负担,不举办关于评价工作的论坛和培训班,不与其他任何评价结果对接。各级质检部门要引导申报企业严格自律,防止不正之风干扰中国名牌评价工作,自觉拒绝和抵制假借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名义的任何活动和收费,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反映。各级质检部门及质检系统有关单位,要严格自律,严禁弄虚作假,严格遵守名牌评价工作纪律,在中国名牌产品申报和评价期间,不得组织企业到总局、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以及其他机构汇报情况,请客送礼,干扰名牌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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