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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进行重大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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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n.newmaker.com
4/9/2008 1:10:00 PM
中国工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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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更加科学、公正,今年,国家质检总局将从四个方面对评价工作进行重大改革,即在复评周期、双向公开、申报门槛等方面做出相应调整。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已开展七年,为我国全面推进名牌战略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实际情况的不断变化,特别是总局对评价工作的不断规范,做出相应的改革和调整十分必要。此次改革突出了科学、公开、公正的原则,重点从四个方面进行调整。
一是中国名牌产品复评周期由三年改为五年。对于绝大部分产品和企业来说,在三年周期内的企业状况、行业格局变化不大,三年一次复评既增加重复工作量,又增加企业负担。从2008年开始,中国名牌产品的复评由三年改为五年,原定2005年到期复评的87类产品今年不组织复评,有效期延长至2010年。其他中国名牌产品的有效期依次顺延。同时,继续加强对中国名牌产品的日常监督,一经发现问题,立即取消名牌称号,坚持不搞终身制。
二是提高中国名牌产品的申报门槛。今后,名牌产品申报门槛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相衔接,除销售量、销售额或出口额之外,增加税收、节能、环保、安全生产、加入电子监管网等指标,从而一方面加大名牌评价工作的导向力,另一方面更全面地考核企业素质。
三是评价工作实行双向公开。从今年起,申报企业的所有申报数据全部上网,实行两级公示(以前仅公示主要申报数据),接受社会对申报企业的监督。评价通则和各类产品的打分细则也将全部上网公开,接受企业对评价过程和结果的监督,进一步提高评价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四是加大对企业申报数据的审核把关力度。今年的名牌评价工作中,各级质监部门将与统计部门建立合作机制,共同对企业申报数据进行审核把关。<REC><字段0>=
质检部门联手统计部门为名牌申报数据严把关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与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申报中国名牌产品有关统计数据核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质量技监部门和统计局要建立部门合作机制,共同对企业申报中国名牌数据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数据客观真实。
《通知》指出,各地质量技监部门和统计部门要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协调配合,建立合作机制,共同把关。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建立有效的申报程序、审核机制和工作制度。统计部门要指导企业规范、诚信、准确填报中国名牌产品申报数据。质量技监部门要对企业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凡是没有统计部门统一格式盖章的,一律不得受理。对公示期间出现统计数据投诉情况,要尽快交由统计部门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核实的结果进行处理。对于伪造、篡改统计证明或统计数据的企业,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通知》规定,申报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其申报数据中,企业总销售额、总销售量以及该企业申报品牌产品的销售额、销售量等统计数据,必须经过统计部门确认。统计部门要对照经常性统计数据库中的数据、经济普查数据以及掌握的其他相关数据和有效证明,对企业申报的有关数据严格核查确认。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国名牌申报数据的真实与否直接关系到评价工作的公平、公正。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申报数据的核实工作,要求相关统计数据必须经当地统计局、海关等部门审核和盖章之后才能进行申报。此次国家质检总局与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通知》,目的就是通过建立两部门的合作机制,进一步严格审核相关统计数据,确保其客观真实,共同维护名牌评价工作的科学、公正、公平、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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