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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新建:“电子认证”标准亟待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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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n.newmaker.com
3/12/2008 9:35:00 AM
中国工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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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记者拿到一份“关于规范电子认证、加大电子签名推广力度”的建议时,脑海中立刻浮现出2004年8月28日颁布《电子签名法》的情景。
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司交通处副处长刘波当日接受本报专访时表示,《电子签名法》的出台可以消除人们对电子交易安全的顾虑,增强企业间交易的信心,加大企业的交际范围,降低交易成本,加快经济运转速度,为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提供全新的网络平台。
如今,从电子签名应用的实际情况看,大部分企业对这种摩登的高技术手段似乎并不“热情”。相关企业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流露出对其安全性与程序复杂性的顾虑。对此,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电信浙江公司总经理张新建提出了关于规范电子认证、加大电子签名推广力度的详细建议。
虽然国家在2004年就颁布了《电子签名法》与《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但目前还存在电子认证不规范、电子签名推广艰难的问题。张新建认为,主要问题有以下三点:一是配套法规不完善,如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出现的法律争端,其电子签名或电子数据的取证及法律鉴定是由什么机构来完成,鉴定程序及标准也不确定。同时也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对电子签名的认可问题,比如现行的《票据法》、《证券法》、《合同法》等均没有明确是否认可电子签名。
二是认证技术标准不统一,阻碍电子证书的互通。参与电子认证技术研究的部门很多,既有国际上的通行标准,又有自主研发的标准;即便是同样的标准,其核心内容也有所偏差,严重影响其在电子商务领域中的应用。
三是认证行业规划混乱,造成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众多,行业整体发展具有一定的盲目性。
张新建指出,国家有关部门加紧研究电子签名所涉及相关法规的修订完善工作,出台司法鉴定及赔偿等相关可具体操作的规范,制定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业务承接规范与境外证书法律效力核准办法。同时,尽快解决电子商务应用过程中电子合同、电子票据、电子支付及网络信用体系等相关问题,为电子签名的应用推广进一步创造有利的法律环境。
国家有关部门应加强协调、做好行业规划,逐步理顺原有的行业与区域认证机构的关系,实现国内电子认证互认互通。同时,应主动参与国际合作,引导国内认证机构朝着符合国际范围内的交叉认证、统一技术标准趋势发展,实现“一证多用”与认证资源共享。另外,要规范电子认证,强化行业监管,逐步规范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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