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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行业知识产权--将从竞争到竞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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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n.newmaker.com
2/15/2008 11:53:00 AM
中国工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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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汽车行业知识产权的争端日益加剧,从国内企业间的争执,已经发展到国际间的争执,从企业间的矛盾发展到了政府间的口角、磋商……知识产权问题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而且需要建立一种彻底解决的机制。去年晚些时候国内外企业曾就此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同时,我国摩托车行业的解决办法也为汽车行业提供了良好的范例。
纵观近年来我国汽车界知识产权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最多的是外观知识产权纠纷,其次是低水平的仿制。而汽车行业最常见的解决办法,一是打官司,走司法程序;二是找政府,通过官方解决问题;三是通过第三方仲裁。但是,摩托车行业曾经采用过的通过民间沟通达成某种共识,最终解决问题的方法,在汽车领域尚未采用。
跨国公司——在磨合中探索
在欧洲和美国公司看来,自己的知识产权遭到了侵犯,最正常不过的办法就是打官司,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也有的公司则喜欢通过政府来解决问题,希望政府给企业施压,使企业停止侵权。从结果看,欧美企业都没有获得良好的效果,其一是诉讼时间长,耗费精力大,一个官司只能解决一个问题,通过政府解决问题的效果也非常有限。而日本公司则由于与中国同属于亚洲文化圈,文化背景的相同导致采取维权的方法完全不同。
以丰田为例,丰田也遇到了不少知识产权问题,但丰田很少打官司,而是积极参与产业方面的沟通,期望通过沟通形成共识,在形成共识的基础上解决问题。
在2007年汽车工业知识产权研讨会上,丰田公司常务董事平井和平先生和铃木茂树先生提出,知识产权得到有效的保护,然后应用到具体的产品开发和制造之中,这可以形成可持续性的研究与创造。铃木茂树认为,“丰田对知识产权制度的期望是,形成一种适当的评价并尊重设计者创作的制度,这种评价来自两方面,一是适当的判断有无创作性,二是适当的评价创作性的实质内容。支援独创性设计创作的制度将激发新的创造动机,而在这其中,企业实现了自己的目标:提升和培育了品牌价值。而这又反过来促进了新的创造动机的产生,形成了良性循环”。
在开发理念方面,平井和平认为:“美国重视市场开拓,欧洲重视继承传统,而丰田重视顾客至上。”他说,在丰田的设计团队中,对美有不同的理解,在各国有不同的明快、美妙的元素,丰田将这些元素汇集到日本,将这些元素进行纯化,使对立的东西实现相互妥协,最终形成和谐的元素———这就是丰田的和谐与纯化。
在丰田公司看来,汽车设计需要通过提炼各地最美好的元素,经过纯化,最终形成自己的元素,设计出独具本公司特色的汽车来。而所有这一切,都需要知识产权法规的保护,在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的环境中,可以进一步促进自主创新,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自主品牌企业也面临维权的问题
事实上,不仅跨国公司在中国遇到了知识产权的问题,中国汽车企业在走向国际市场的时候也遇到和发生了知识产权纠纷。
在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程泳博士看来,解决纠纷最好的办法是防患于未然。他在2007年汽车工业知识产权研讨会上表示:要维护好自己的知识产权,“首先,要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按照‘游戏规则’参与国际竞争;其次,主动了解所在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和法律法规,进入一个国家之前要进行专利检索,对可能出现的专利侵权进行分析;第三,建立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机制,定期跟踪或监视所在国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变化,评估知识产权纠纷的风险;第四,加大研发投入,结合行业发展的特点以及企业自身的技术优势,确定技术优势,技术领先才是核心竞争力;第五,合理利用专利和/或商标申请/注册战略,积极申请专利和注册商标,确定市场垄断地位”。
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总监梁东明先生介绍说:“华晨金杯走的是一条自主整合全球资源、自主开发全新车型的道路。在过去十多年的时间里,华晨与意大利宾法、德国宝马、日本丰田等国际知名公司合作,引进、消化了国际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将资本运作与产业有机结合,形成了中华和金杯两大自主品牌——中华和金杯。通过与丰田整车技术、意大利车身设计、保时捷底盘技术,尤其是与宝马等世界著名汽车企业的深度合作,吸纳来自福特、日本等全球汽车厂家的高级技术人才,使华晨的研发含金量大大提升。我们知道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所代表的价值,所以我们不仅在国内全部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和商标的保护,同时在产品出口所涉及的国外地区和国家,也展开了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目前华晨金杯已经申请国内专利150余件。2007年上半年我们对‘中华’系列商标申请了国际马德里注册,对重要商标在欧盟国家申请国际商标注册,对轿车系列外观专利申请了欧盟的外观专利。去年上半年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经费达到500万元左右。”
梁东明列举了“锐驰”在各地遭到仿冒后,华晨采取的不同方法,有效地维护了自己的知识产权。他介绍说:“针对假冒、侵犯实施产权行为,华晨金杯采取了灵活、有效的方式给予坚决的打击,包括自行协商,委托律师警告、诉讼等,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怎样有效地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呢?梁东明认为:“一要及时申请并获得包括专利权在内的知识产权,这是公司维护无形资产等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二要通过法律途径保护知识产权,这是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三要坚决打击任何侵犯包括专利权在内的知识产权行为,以净化市场,消除不正当竞争行为。”
民间交流——大有前途的解决方式
面对一些跨国公司在知识产权问题上与中国企业不断发生矛盾、中国企业间知识产权的矛盾日益增多的现实,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专务副秘书长杜芳慈先生认为:除了企业间的利益之争外,“我们汽车行业没有真正建立知识产权的意识,说说容易,而贯彻到行动中去的难度非常大。”
以前,中日在摩托车领域的纠纷非常多,日本的电台、电视台经常发布相关的消息,日本企业在中国打官司都打不过来,某些纠纷案甚至惊动中国高层领导。后来,中日双方达成共识———通过民间方式解决问题,经过两年的时间,问题得到了解决。当年,一些企业要求设计公司仿照某国外产品开发新车型,但不能侵权;现在,中国公司已经开始规划现在的产品线,乃至未来若干年产品发展的规划,与跨国公司实现了从竞争转向竞合的良性循环。
杜芳慈认为:“现在还有一种方式叫仲裁。仲裁在国际上非常盛行,中国的仲裁做得还是不错的,但在知识产权方面做得很少。因为打官司费钱、费事、费时间,在中日摩托车知识产权纠纷的解决中,已经建立起来了仲裁机构。”
怎样才能通过民间解决问题呢?杜芳慈以摩托车行业解决纠纷为例指出:“首先企业要有知识产权意识;其次要有适当的组织形式,当年在解决中日摩托车知识产权纠纷时,要求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的机构,有了专门的人才,企业才明白知识产权是什么;第三要有解决知识产权问题的形式,通过双方协商,形成规范的形式,如双方律师的沟通。通过沟通实现了理解,最终解决了知识产权问题。”
据悉,中日摩托车知识产权问题是在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主导下解决的,当时与所有参与企业一起签订了《中国摩托车行业保护知识产权协议书》,协议书中规定了缔约的目的、缔约方的地位、义务,以及知识产权纠纷的解决等内容。不仅如此,还建立起了定期的例会制度,为解决知识产权的纠纷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而目前汽车行业尚未建立起这种民间的解决机制。
杜芳慈介绍说,当中国企业懂得了如何保护知识产权后,中国企业甚至向日本企业提出,你的某某设计侵犯了我的知识产权,有的企业和日本企业间达成相互的谅解——你用我的设计,我用你的设计,双方互不追究。以前,中国企业认为不仿照日本的设计,车就没法卖。现在,日本设计的车到中国未必好卖,甚至需要中国的设计公司对其设计进行修改后,才能获得良好的市场反应。正是由于中日双方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达成了共识,中国企业、日本企业的知识产权都得到了良好的保护,中国摩托车企业已经形成了自主创新的体系。
从中国的历史和文化角度看,打官司古来有之,但从来都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办法,中国人崇尚的是追求和解——和为贵。以法律为基础,在民间达成共识,建立解决问题的机制,在和谐中形成尊重知识产权的氛围,实现从竞争到竞合的过渡,最终形成一个良好的崇尚创新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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