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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并购成“强敌” 民族品牌盼振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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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n.newmaker.com
2/4/2008 11:39:00 AM
王晓文 由庆祝 于成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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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并购正以强大的“火力”冲击中国诸多企业的神经,诸多跨国企业形成并购集团并以强大的阵势携带雄厚的金融资本或产业资本在中国境内展开了一系列大手笔的并购活动,在此情况下,中国的企业将如何应变,化被动为主动,做强做大民族企业,将民族品牌发扬光大?
外资并购风起云涌 负面作用不容忽视
据权威人士透露,近两年,强大的外资并购在我国境内攻城略地,一系列大动作令人目不暇接。在中国已放开的产业中,每个产业排名前5位的企业几乎都由外资控制;中国28个主要产业中,外资在21个产业中拥有多数资产控制权。外资进入中国机械制造业的力度、深度、广度和所追求的目标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外资并购中的聪明之举,往往以“金色的盒子”为诱饵,先充分掌控被并购品牌企业的渠道等优势资源,嫁接自己的品牌,之后就会雪藏被并购品牌,利用国际品牌的溢价能力,通过品牌错位,实现从高端市场到低端市场的全线垄断。我国很多知名品牌就这样在外资的并购案中受损,导致了民族品牌的消亡。
有关专家分析指出,如果在外资并购中我们不能处于主导地位,听任国家多年培育的骨干企业被跨国公司吞并,我国工业的核心和关键部分被外资控制,国家将失去对工业发展和技术进步的主导权,我国经济独立和政治独立的基础将被侵蚀殆尽,中央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振兴装备制造业的方针就将失去前提。
外资并购存在问题之剖析
当被并购的大多数中国企业觉醒的时候,外资并购案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便一一显现,笔者认为,这可以从五个方面剖析其负面效应:
一是立法不健全,管理体制不够完善,审批制度效率低下。在涉及外资并购的法律方面,我们的法制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必须制定相应的法律文件,完善外资并购的法律体系,不给恶意并购的行为以可趁之机。
二是一些地方政府各自为政,规范监督力度不够,给予外企的政策过于优惠。具体表现为一些地方政府在引进外资过程中急于求成,一味降低条件,不计成本,过于强调不求所有、但求所在,增强优惠力度,由此有可能引发一系列不良后果,造成中方权益受损。
三是民族企业在外资并购中处于极端被动的地位。主要表现在民族品牌的沦丧;自主开发能力下降;民族企业文化被边缘化。
四是外资并购对国内一些企业和相关产业的企业产生了挤出效应。对国内企业的挤出效应不仅表现在外资直接进入的领域,还表现为对相关联产业中企业的影响方面。
五是中介机构的作用缺失。投资银行、律师、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在外资并购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由于我国对中介机构的规范力度不够和其自身的局限性,目前,远未做到科学、公正、规范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迎接外资并购挑战不是梦
国人必须以积极而平和的心态面对外资并购浪潮,接受外资并购的挑战,以奋发有为的姿态,从适合中国国情的实际出发处理外资并购问题。
尽快制定、完善并购相关法律。抓紧历史机遇,加速和完善外资并购方面的各项法制建设。要尽快出台“反垄断法”。迟出台固然对垄断性的民族企业有暂时利益,但从根本上讲,无法使民族企业在全球大市场竞争中成长,无法防止外国跨国企业和全球企业通过并购“合法地”垄断中国某些行业和地区经济。要制定并购“促进法”,给予中国企业以法律、政策和必要的物质(金融等)支持,使中国民族企业更快地成长为“全球企业”。同时还应制定“防止恶意并购法”,以防止国家经济资源和财富的流失和被掠夺。
规范地方政府行为。地方政府在外资并购中很多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地方政府应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应该加强对内开放;第二减少行政干预;第三加强监管;第四是产业政策上面该保护的要保护,该鼓励的要鼓励,该限制的地方要限制,该反对的地方要反对。否则,我们的民族产业就会受到强烈的冲击,我们的国家经济安全就无法得到保障。
培育发展壮大中介机构,加强人才培养。鼓励和支持国家和民间科研机构研究全球并购理论和动向;加强全球并购知识和案例的培训。据《商业周刊》资料表明,随着中国对外投资和企业并购,在未来五年内需要7.5万名具有国际经验的管理人才,而目前中国仅有5000名符合要求。因此,必须大力培育、发展壮大中介机构,培养一大批人才,充分发挥中国行业组织和民间咨询机构,使其在中国企业并购中起到积极作用。
培育民族企业与外资“共生”的能力。国内企业应该学会对外资收购的目的、交易手段的整体判断,根据不同的收购模式来设置不同的交易结构,了解了外资的收购逻辑就不会贱卖。要加快国内企业间资源的重组、并购和整合,积极发展以大型企业为核心,融资本、生产、技术为一体的实力雄厚的现代企业集团,以与外资企业相抗衡,改变本土企业在接受外资中的被动地位。要加强自我创新能力。培植民族品牌,保持持久竞争力,应对经济全球化下的外资并购浪潮。
谨防“恶意并购”,防止有损我国企业形象的现象发生。防止被“恶意并购”,要确保股权不能过分分散。企业如果想保持独立自主的发展,应该充分重视控股权,如果股权分散,收购方在资本市场能够轻易收购到大量的股权,在收购要约正式发出之后,企业的管理层即使想抵制并购,也会因为股权太分散而无法施加有效影响,因为众多的小股东会在高价收购面前出售所持有的股票。
中国必须从立法、规范地方政府行为、发展壮大中介机构、增强民族企业实力等方面应对外资并购行为做起,只有这样,中国企业才能在全球化并购的浪潮中与国际巨鳄共舞,比肩国际水平,否则就会面临被国际巨鳄吞噬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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