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服务 |
|
| 按行业筛选 |
|
|
| 按产品筛选 |
|
|
| |
本产品全部新闻
|
|
|
|
服务贸易“十一五”发展规划定盘 |
|
http://cn.newmaker.com
12/15/2007 11:08:00 AM
中国工业报
|
|
我国服务贸易领域第一个全面系统的发展规划《服务贸易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日前由商务部出台。
《纲要》对“十一五”规划提出的“到2010年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达到4000亿美元”的目标进行了细化。商务部服务贸易司司长胡景岩表示,随着服务业对外开放和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服务贸易企业将获得更多的市场准入机会和更广阔的市场空间。为保障上述目标的实现,有关部门将制定更为详细的服务贸易发展保障措施。
《纲要》将服务贸易的发展目标细化为四个部分。
一是服务贸易规模要显著扩大。到2010年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由“十五”期末的1571亿美元达到4000亿美元,年均增速超过20%。
二是服务贸易结构要不断优化。2010年,运输、旅游等传统劳动密集型服务出口占我国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力争下降到60%以下,提高通信、保险、金融、计算机信息服务、专有权使用费和特许费、咨询、广告等新兴资本技术密集型服务占我国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
三是要基本形成服务贸易领域更加开放格局。要通过利用外资,明显提高通信、保险、金融、计算机信息服务和商业领域的经营服务水平,国际服务外包承接业务量要明显增加。
四是国际服务贸易市场开拓能力要大幅提升。境外采购、分销、研发、远洋运输、物流、金融、保险、旅游等服务机构数量要显著增加,形成1~2个境外中资服务企业集群或服务贸易合作区。
综合考虑世界服务贸易发展趋势、国际市场需求前景和行业优势等多方面因素,《纲要》明确将按照分类指导、重点促进的原则,对运输、旅游和建筑等传统服务贸易部门,予以深度挖掘,充分发挥其潜力,不断提高出口效益和附加值,保持服务贸易出口骨干部门地位;对通信、保险、金融、动漫、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利特许等部门,予以重点培育,激发增长潜力,加快发展速度,使之成为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的新增长点;对教育、体育、分销等部门,予以特别指导,发挥我国特色优势,顺应国际市场需求,不断扩大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
对 商业服务 有何见解?请到 商业服务论坛 畅所欲言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