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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推出严格的废料与再生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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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n.newmaker.com
12/5/2007 9:56:00 AM
PLASTICS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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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消息(2007年12月4日)中国是世界最大的废料进口国,但是不愿做全球的垃圾倾倒场。鉴此,国家环境保护总局(SEPA)公布了严格的进口废料筛选新措施。
SEPA的Wen Yingming在广州召开的中国国际塑料回收和再生大会上说,提议的新进口法旨在支持合法企业,同时为打击非法活动提供法律框架。新法规的规定如下:
•废料发送方必须提供对华出口废旧塑料的详细描述。除用于加工的进口废料外,即便是样品或维修物品都必须申报。
•禁止进口只能采用焚化方式处置的废料。
•不得进口以下材料:有害/危险物质、无法安全再生的塑料材料和国内已饱和的废料类型。
•SEPA将保留可以进口的材料或商品名单,此范围以外的许可将根据具体情况发放。
•将组建一个技术专家小组来辨别废料;他们将决定进口的废料属于垃圾还是次生原料来源。
•现由SEPA担当废料进口检查的监管团体。
•将加强港口控制。所有进口商都必须获得许可,这些许可只适用于特定的港口。将加强对免税港口的监控,比如只能卸载经许可的集装箱。
•再生公司必须在政府注册。
•再生公司——特别是规模较小的公司——必须在指定的工业园内进行营运,这些园区将整顿再生活动和实施严格的环境标准。
•再生公司必须获得商务、海关与环境部门出具的许可才能经营业务。
•政府将对加工废料征收增值税。
•再生公司必须建立一个日常经营帐户,记录输入量、每日加工量与产量。再生工厂操作许可必须每年更新,在三年内提交信息不准确的公司将被中止再生操作。
•进口许可与配额不可转让,如果私自转让则构成犯罪。如宣判有罪,将被处以10-15天的监禁和罚款或两者皆有。
•违规交易许可与配额的个人可能被判5年(含)以上徒刑和/或处以许可价格1-3倍的罚款。
•企业必须将详细进口记录保留5年,包括发送方信息,进口数量,停靠港,每批材料用途等。
•香港、澳门和台湾港口必须遵照国际相关规定。过去这三个港口都按国内港口处理。
•如果SEPA的规定与其他法规冲突,应以新条款为准。
提议的新法规正在等待中国最高管治机构立法会的批准。但专家们说,审批过程只是形式而已,新措施可能将按照计划在明年1月1日付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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