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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再调整 有色金属业可从五方面突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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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n.newmaker.com
7/11/2007 1:21:00 PM
中国工业报 饶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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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2007年6月18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自2007年7月1日起,我国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业内人士指出,此次对有色金属商品出口退税率的调整力度相当大,包括锌、镍、铅、锡等金属制品退税均由此前的8%~13%下调至5%。同时,非合金铝条、杆、型材、铝丝等制品退税全部取消。
据专家分析,本次有色金属出口退税政策的实施,对不同的有色金属产品影响各异。这次的政策设计采取了“有保有压”的区别政策,释放了国家产业结构、出口商品结构调整的明确信号。因此,从长远看,将有利于促进我国有色金属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这也是我国自2006年以来,连续第6次调整有色金属的关税,密度之大值得业内人士认真思考。
投资增长偏快导致频繁调整
笔者认为,有色金属行业关税调整的幅度与密度之所以这么大,与这个产业投资增长过快、发展过热、贸易顺差过大等诸多因素有关。
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统计,今年1~4月,我国有色金属工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93.80亿元,增幅同比增加18.73个百分点。按类别分,有色金属矿山完成固定投资50.3亿元,同比增长49.61%。其中,铜矿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81亿元,同比增长108.24%。有色金属冶炼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7.73亿元,同比增长50%,占有色金属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的53.68%。其中,铝冶炼(包括电解铝和氧化铝)投资70.33亿元,同比增长36.15%;铜冶炼投资26.26亿元,同比增长43.75%。从资金来源上看,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69.88%来自自筹资金。
在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的同时,进出口贸易也快速增长。今年1~4月,有色金属贸易总额达277亿美元,同比增长60.56%,其中出口85.61亿美元,同比增长34.2%。
由此可见,我国有色金属行业存在投资增长偏快的问题。对出口退税、出口暂定税率适当地进行调整,不仅是贸易结构变化后的现实需要,更是有色金属产业在发展过程中深层次的战略性思考的需要。
近几年来,我国经历了市场调控、行政调控直到通过税收方式调控的转变,这从去年以来有色金属行业频繁的出口退税率调整可见一斑(相关链接)。
国家在两年不到的时间里,进行了多次关税税率的调整。可见,国家利用关税这个杠杆进行产业的宏观调控,其力度是“空前的”。
产业结构开始根本性调整
首先,钨、稀土等行业已成为被全面限制出口的行业。
在稀土行业,2007年6月1日起对9个税号的稀土产品调高和征收出口关税,再加上2006年11月对氧化稀土等低端产品征收的10%的关税,可以说除稀土永磁材料等个别产品外,国家征收关税的范围基本上覆盖了全部稀土产品。
在钨行业,2007年7月1日取消钨酸、蓝色氧化钨等产品的出口退税,钨丝及其他钨制品退税率调整为5%。至此,钨行业中有10个税号的产品征5%~15%的出口关税,有9个税号的产品取消出口退税,有2个税号的产品只保留5%的出口退税。可以说,国家征收关税的范围基本上覆盖了绝大部分钨产品。
其次,“宽进严出”的进出口政策框架基本成型。
到目前为止,我国大部分有色金属产品的出口退税“归零”,表明国家不鼓励高耗能、高污染及资源类产品过度出口的坚决态度和明确定位。而对多种有色金属产品一再提高出口税率,是提高有色金属产品出口的“成本门槛”。再加上国家强力推行关停和淘汰部分有色金属产业落后产能的进程,是在生产和出口“两道闸门”上同时限制低效产品的过量释放。
对有色金属深加工产品和高档有色金属产品,还会适当保留出口退税,其目的是为了鼓励有色金属产业的结构调整。与此同时,面对高速增长的贸易顺差,我国对氧化铝、稀土金属等产品的进口税率大幅度地降低。
专家指出,中国政府在全面审视实施了近30年的出口优惠政策后,将“奖出限入”变为“奖入限出”。
第三,国家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的“组合拳”将持续发力,“二高一资”企业将戴上“紧箍咒”。
近两年,国家以产业准入门槛、出口退税、实行差别电价等行政的和经济的手段限制“二高一资”产业(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过快发展。2006年11月发布的《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把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部分加工层次低、污染高、资源能源消耗大的商品列入到这个目录中。根据这个目录,加工贸易项下的铜、镍、钨、稀土、钴、锑等多种有色金属初级原材料产品都被列入了禁止出口行列。
今年,国家发改委又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遏制高耗能行业再度盲目扩张的紧急通知》,要求把好电解铝、铜冶炼、铁合金等产能过剩行业,特别是新上高耗能项目的投资关,要按照规定期限淘汰能耗高、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能力。
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开展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两高一资”企业转型升级已迫在眉睫。
第四,行业准入门槛屡屡抬高,资源保护措施更加严厉。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会长康义在分析我国有色金属资源形势时说,目前我国有色金属矿产资源除钨、钼、锡、锑、镁以及稀土等品种能够自给以外,铜、铝、铅、锌、镍等大宗矿产品的自给率正在下降。2006年有70%的铜、37%的铝、27%的铅和25%的锌矿产资源依靠进口。
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开始不再一味强调出卖自己的初级资源以换取外汇了。尤其是在中国目前外汇储备高达万亿美元之际,如何适时适度地“花钱”,既是化解巨额外汇带来的巨额“民间债”压力的途径,更是学会保存本国不可再生资源的全新尝试。
2005年,国务院下发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同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加强钨锡锑行业管理意见的通知,要求在清理整顿矿山开采秩序、生产经营秩序和在建项目三方面加强行业管理。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的意见。从2006年开始,一些产业的准入条件陆续出台,其中包括《铅锌行业准入条件》、《铜冶炼行业准入条件》、《钨行业准入条件》、《锡行业准入条件》、《锑行业准入条件》。
据悉,电解铝等其他有色金属产业的准入条件也将陆续发布,落实钨、锡、锑行业准入条件的具体实施办法也即将出台。
面对“大考”需从五方面突围
近年来的关税调整,与我国产业政策大调整同步。我国有色金属工业在持续高速发展过程中,部分行业发展过热,存在的问题也较多。关税的调整,是给行业的发展,也是给企业的发展发出的预警信号。企业应充分认识关税调整的重要性,它带给企业的可能是阵痛,但更多的是机遇。
首先,企业用足用好用活产业政策,调整经营策略。近一段时期,国家有色金属产业的发展会有一系列的政策,包括宏观调控政策、矿产资源监管政策、产业发展、行业准入政策、节能减排政策、环境保护政策等。对于企业该如何应对进出口关税政策调整带来的影响,有关专家建议国内出口企业应尽早调整出口策略。
其次,把握产业发展的热度,重复建设项目或技术含量不高的项目坚决不能上。目前,铜、铝、钨冶炼行业存在投资过热的问题,企业如果盲目地进入这些行业,风险将会加大。
第三,转型升级迫在眉睫。今后国家对产业的准入将更加严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发展将受到多方面的限制,企业转型升级迫在眉睫。有专家分析,这次关税调整,随之拉动重要原材料和高科技产品的进口,抑制资源性高能耗初级品出口,会推动我国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从而推动我国产业结构调整。
第四,改变粗放型发展模式,走节能减排之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有色金属工业继续依靠扩大生产规模实现发展的空间将十分有限。在有色金属工业领域,节能减排的重点在发展采选高效节能工艺和设备、先进的冶炼加工技术、资源充分回收利用、先进的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
第五,注重科技进步,培育新的竞争力。据国家科技部透露,有关部门正在研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对于通过认定的企业将给予15%的税率优惠,以此鼓励企业成为自主创新的主体。同时,政府还将更好地落实企业技术开发费相关政策。这表明,国家在加大对高能耗、高污染、资源性行业的布局和产品结构调控力度的同时,下大力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因此,企业要抓住这一发展机遇,加大科技投入与技术改造力度,提高企业的科技水平,增加产品附加值。
相关链接: 频繁的关税调整
2006年1月1日起,钨、锡、锑、锌及其制品的出口退税率下调为5%。
2006年4月10日起,精炼铜及铜合金的出口税率由5%调至10%,铜材的出口税率由0调至10%。
2006年9月15日起,取消仲钨酸铵、碳化钨、钨粉、钨材、阴极铜等产品的出口退税;降低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将所有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并对此类商品进口一律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2006年11月1日起,铜、镍、电解铝等有色金属初级产品实施15%的出口暂定税率。
2006年11月22日起,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环保总局拟定了新一批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
2007年1月1日起,《2007年关税实施方案》正式实施,一批有色金属产品的进口税率、出口税率再次调整。
2007年6月1日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稀土金属、氧化镝、氧化铽产品开征10%的出口暂定关税;对氧化钼、钼酸铵、钼酸钠、偏钨酸铵等产品开征5%~15%的出口关税。
2007年7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再次取消和调低部分有色金属产品的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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