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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立法监管废旧电器回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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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n.newmaker.com
5/7/2007 8:08:00 PM
佳工机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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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欧盟内部生产、销售和回收废旧电器主要靠两个指导性法令,即《关于报废旧电子电器设备指令》(WEEE)、《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有害物质的指令》(RoHS)。这两个法令于2003年2月13日由欧盟委员会以官方公报的方式公布,此后18个月的宽限期内,欧盟成员国已陆续把上述法令转换为各自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正式生效。
WEEE法令的核心内容是:电器产品在设计制造时必须考虑到各种再利用与环保的因素;废旧电器要与其他日常垃圾实行分开收集并实施特殊程序处理的原则;电器生产商或专门机构在单独或集中的基础上建立回收系统,各类产品的回收率和再循环率要逐渐达到80%以上;电器设备废弃物回收及处理费用主要由生产者承担;法令实施前售出的电器产品废弃物的收集费用由制造商按市场占有率分摊;成员国将保证在2006年年底前,达到每个私人家庭人均年收集废旧电器设备不少于4公斤的指标。
RoHS法令的主要规定是:成员国必须确保在2006年7月1日该法令生效前,在设计和生产电器设备时,逐步采取措施限制或禁止包含铅、汞、镉、六价铬、聚溴二苯醚和聚溴联苯共6种有害物质的产品上市。在该法令生效后,欧盟各成员国必须严格遵照欧盟立法规则,杜绝上述有毒物质在制造电器设备时使用。
根据上述法令,欧盟成员国不仅各自采取了不同的方法确保废旧电器的回收和再利用工作,而且凡从事制造、进口、销售电器设备的企业或公司,都必须直接或间接加入回收体系,否则无法获得电器生产和商业活动的许可。
在比利时,政府自2001年起就规定电器与电子设备制造及进口商必须回收其在比利时市场所出售的产品。为落实该项规定,在政府部门的组织下,比利时制造商及进口商成立了非营利性的电器产品回收处理公司(Recupel),比利时企业或公司以会员身份按销售额比例交纳费用,至2006年已有愈90%的相关企业参与。此外,比利时政府还把部分电器回收费用摊入零售成本,实行明码标价,如1台电冰箱加收5欧元回收处理费、1部手机2欧元、1个咖啡壶0.5欧元等,由消费者在购买时支付。电器产品回收处理公司通过不同机构,如地区政府及零售商的合作收集旧电器设备,将回收到仍可使用的进行安全处理后,送给福利机构或慈善组织,没有使用价值的将进行拆分和再利用处理。2006年电器产品回收处理公司平均每月回收约4000吨的旧电器设备,年均回收量已达到每人4.8公斤,已明显超过了欧盟WEEE法令规定的回收和再生目标。
荷兰是实施废旧电器设备回收法规比较早的国家,特点是分工明细、专业性强。荷兰在欧盟WEEE法令出台前,就已颁布实施了《白色家电和棕色家电法令》,其要求近似于欧盟WEEE法令的规定。1999年又进一步将大宗家电和信息产品包括在内,2002年将所有电子电器产品都纳入法令的管理范围。
荷兰消费者可通过两种渠道免费交付淘汰废旧电器设备,其一,通过零售市场兑换,即购买新的电器商品时,将旧电器折价返还给零售商。这样的组织形式为零售商用以旧换新业务促销电器产品留下卖点;其二,将淘汰的废旧电器直接送到市区政府指定的回收点。此外,荷兰政府还针对不同电器的产品类别建立了3个相配套的回收机构:家用电器回收系统,网络、电信和办公用品回收系统,照明设备回收系统。
家用电器回收系统是荷兰金属和电子产品处理机构,下设5个独立的基金会,分别负责白色电器、棕色电器、通风设备、电动工具和金属电动产品等5类电器。政府以监督员的身份出席董事会会议。截至2006年,约有生产商或进口商会员1800余家,基本上覆盖了荷兰境内所有的大、小家电市场。该系统将回收处理费委托给一家独立财务公司进行管理,财务公司则每月向董事会提供月度报告。其单台电器的处理费,从1欧元的咖啡壶、吸尘器,到15欧元的冰箱、电视机等。许多小家电,如电吹风、电动剃须刀、视听设备等不收处理费。
网络、电信和办公用品回收系统主要处理IT产品、办公和通讯产品,由相关行业近200家生产商和进口商共同出资成立,以会员制方式按每个企业实际发生的回收成本付费。不同类型产品的处理成本不同,打印机每台约为2.75欧元、PC整机每台约15欧元。如果生产商自行处理旧设备,需支付的费用将会降低,但登记备案手续比较复杂。
在德国电子废弃物管理体系中,德国联邦环境总署(UBA)是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的主管部门,该署授权28家电器生产商和3个协会联合建立了行业非营利性组织EAR基金会,负责履行中立的财务、信息处理、接收废旧电器提取通知和对生产商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的工作。EAR体系下,生产商实施回收处理的费用有:注册费、资金担保费用、运输费、处理费等4大项,此外还有EAR机构的行政管理费用。据德国废物管理及再生利用协会(BVSE)资料显示,德国废弃物收集系统目前共有4500个公共收集点,3万个商业收集点,以及1000 个制造商提供的收集点。年收集废旧电器总量约200万吨,年均增长率为3%—5%。
在欧盟国家看不到走街串巷收购电器的商贩,居民也普遍遵守回收法规,从不乱丢废旧电器,使回收处理工作秩序井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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