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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中国汽车业重点超越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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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n.newmaker.com
3/23/2007 10:46:00 AM
雅式工业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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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前闭幕的全国“两会”上,新能源汽车成为业界代表和委员的一个热点议题。南方汽车总经理兼长安汽车董事长尹家绪的提案——《关于大力推进自主技术的混合动力汽车产业化的建议》,是其中一个典型代表。该提案指出,迫切需要国家在政策、资金上扶持自主品牌混合动力车型,以促成其成功普及,令这一先进的节能环保产品发挥应有的社会效益,并成为提升自主品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武器。
而就在适逢两会期间的3月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徵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表示将鼓励在中国境内制造、销售新能源道路机动车辆,同时首次规定了相关准入条件。
以混合动力汽车为典型代表的新能源汽车备受业界关注并不令人意外,尤其是如上汽股份总裁陈虹在“两会”发言中指出的那样,在这一领域,中国企业与跨国公司的起跑线相差并不算远,可以视作中国汽车产业谋求重点超越的一个突破点。
事实上,近年来,大部分国内主流汽车厂商都在着手混合动力车的研制,而且成果颇丰,即使起步不久的上汽集团自主品牌也已推出了荣威混合动力车。此外,在科技部去年11月公布的国家“十一五”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中也包括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项目课题,承担方包括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以及一汽集团、东风、上汽、奇瑞、北汽福田等单位。
发改委:鼓励与“制约”并举
《意见稿》的出台,也似乎暗示着,中国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已拥有了一定的核心技术,看到了获得长足发展的曙光。但长远来说需要企业理性谋求发展,故发改委力争将其纳入规范管理范畴。
发改委表示,将根据整车、系统及关键总成技术的成熟程度、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完善程度以及产业化程度的不同,对新能源汽车划分出起步期、发展期、成熟期这三个技术阶段,并相应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对于起步期产品,只能小批量试生产,并限制区域、范围和条件;对于发展期产品,允许其批量生产,但仍然只能在批准的区域内销售、使用;只有成熟期产品,才可在销售、使用上与常规道路机动车辆获得相同“待遇”。
在《意见稿》拟定的准入条件及考核要求中,生产条件要求分为“否决项”和“一般项”两类。其中,不符合“一般项”的比例不能超过20%,而现场考核“否决项”只要有一项不合要求,就无法通过。“否决项”包括:至少掌握新能源汽车车载能源系统、驱动系统及控制系统三者之一的核心技术;应具备与所生产的新能源汽车整车、系统及关键总成相适应的试制能力;进入正式生产阶段的产品还应满足生产一致性要求。
自主品牌:机遇与挑战并存
可以预见,《意见稿》将提高新能源汽车量产的门槛,一些小型民企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将受限。同时,这对于自主品牌汽车也将是个重大考验,非得掌握过硬的核心技术才能真正涉足这一领域。
为使自主品牌汽车在这一领域取得先机,及早迈入产业化进程,业内专家纷纷出谋划策。尹家绪在上述的“两会”提案中表示,可借鉴美国的做法,由政府资助、与自主品牌汽车公司联合出资组建混合动力产业化公司,再通过发行国家债券和证券市场等方法融资。
同时,考虑到在国内,混合动力汽车的关键零部件比如镍氢电池等产品很难满足产业化要求,尹家绪建议,可建立共用的技术设计平台和零部件配套供应体系平台,以帮助自主品牌企业节约成本。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陈清泉也在“两会”期间表示,可以学习丰田和松下结成战略联盟的方式,加速国内汽车行业和电子行业的力量结合。陈清泉认为,在中国汽车产业中懂电子的人不多,电子行业里懂汽车的不多,如若双方形成有力的战略联盟,势必有助于电动汽车的产业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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