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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临专利壁垒 中国彩电企业难露笑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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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n.newmaker.com
3/18/2007 8:13:00 PM
佳工机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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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3月1日开始,美国开始全面播出数字电视信号,传统的模拟电视机也相应停售,这对中国的彩电行业来说本来是件好事,但是这个升级良机却让中国彩电企业难露笑容,专利问题再次尖锐地摆在了利润微薄的中国彩电企业面前。
3月1日开始在美国国内销售的所有电视机都必须能够接收数字电视,并且要符合ATSC(美国先进电视系统委员会数字电视标准)技术规范。由于必须安装的数字调节器中含有很多美国公司以及美国ATSC协会的技术专利,因此出口美国的电视必须向相关公司和机构缴纳专利费,这无疑会加大中国电视机对美出口的成本。据资深人士透露,足额缴纳这些专利费,每台对美出口的电视可能要支付20至30美元。由于外资品牌的电视机高端产品较多,所以支付专利后利润仍相对丰厚,而中国企业的电视则相对集中在中低端产品,利润较低,所以在专利收费中处境就非常严峻。
一个月前,韩国LG电子在美国某法院向TCL集团旗下的中国TTE及其控股公司TCL多媒体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提起了专利侵权与损害赔偿诉讼,控告TCL--汤姆逊公司侵犯其四项数字电视技术专利。而这四项专利都是美国数字电视中所必须使用的基础专利,根本无法避开。
双面挤压境况不佳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国际联络部副部长赵振格日前在“全球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论坛发布会”上表示,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加入WTO以来,中国企业因知识产权问题而导致付出的赔偿金已经超过10亿美元,这些知识产权案所涉及的领域有手机、MP3、彩电、DVD等。
据悉,对于出口美国的符合ATSC标准的彩电专利费约为每台23美元。这些专利费包括美国Lucent公司的ATSC专利(1美元/台)、美国Zenith的ATSC技术(2.5美元/台)、加拿大Tri-Vision公司的V-Chip技术(1.25美元/台)。此外,汤姆逊还向日本船井电机转让了500件专利技术,这部分专利技术按每台2美元收取费用。而日本索尼公司也拥有4件数字接口等技术专利,制造商需要为此支付600日元以及净售价2%的专利费,这对于利润微薄的中国彩电企业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中国电子视像业协会发布的报告称,在2006年国内彩电市场,除普通CRT电视价格保持平稳外,29英寸超薄CRT电视降价15%,40英寸~46英寸液晶电视降价达30%,预计到2007年在面板供应激增、成本降低的推动下,大屏幕液晶电视的价格还有可能继续下调25%左右。伴随市场竞争的加剧,今年中国市场的平板彩电销售价格还将继续大幅下降。而正处在由CRT(显像管)电视向平板(液晶或等离子)电视过渡的中国彩电行业,将面临更大的赢利难题。
目前,中国生产的彩电数量已达8600万台,占全球生产数量的50%,同时有一半产量的彩电用于出口。中国已经是名副其实的彩电生产大国。然而,国产彩电生产商在产业竞争链条中仍然处于弱势,与日韩等跨国电视巨头相比,其利润率和市场竞争态势都明显落后。虽然在CRT电视市场本土品牌占主导位置,但过去一年CRT电视市场已经进入负增长。而在液晶、等离子等领域,由于本土企业在上游的面板生产领域没有控制权,大多仍挣扎在微利的边缘。
业内人士预测,2007年彩电市场将重新洗牌,如何获利成为本土彩电生产商的首要问题。另外,彩电生产商与家电连锁卖场的矛盾越来越激烈,作为销售渠道的家电连锁行业,其价格霸权和各项收费已经严重影响到彩电制造企业的获利能力。中国的彩电行业在国内难以摆脱价格战的梦魇,在国外则屡遭反倾销、环保及知识产权等重重壁垒,境况十分不佳。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欧洲相关部门目前正在加紧成立欧洲数字电视地面传输标准(以下简称欧洲标准)联盟,以对全球范围内采用该标准的机顶盒厂商进行侵权行为追究。这意味着,国内数百家兼容欧洲标准的相关厂商都将为它们出口的每一台机顶盒交纳2.5美元专利费。并且产品范围还要追溯到2000年。正如上述的各项专利费所代表的那样,中国彩电业面临太多的专利壁垒。
3年前中国宣布数字电视自2008年始逐步取代模拟电视后,国内机顶盒产业才开始真正得到发展,但该产业在全球市场的存在已有十几年的时间。为什么现在才提出交纳专利费?对此,知识产权局有关人士分析说,新技术成为国际潮流和标准必须经历一个市场和产业链的培植过程,这或许是个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如果专利所有者在最初就动用专利大棒,很可能会导致使用者知难而退,导致新技术失去发展空间。所以,专利诉讼通常发生在市场和产业链形成之后。
除了彩电业的专利壁垒,中国版HD-DVD标准(EVD)也将为国内企业出口DVD产品留下专利隐患。对此,中国EVD联盟秘书长张宝全说,标准出台意味着中国境内的HD-DVD播放器只能读取国内的碟片。生产用于出口的HD-DVD产品则需另缴相关专利费。因为HD-DVD由日本企业拥有主要知识产权,而EVD与HD-DVD是不兼容的。同时,HD-DVD重要零部件激光光头也是日本企业垄断技术和生产,中国企业只能向日本企业购买。这也是一个很大的专利壁垒,对中国碟机企业发展非常不利。
彩电企业的产权之路任重道远
一段时间以来,中国企业在专利上栽跟斗的事例屡见不鲜,为什么中国企业一再向国外交纳专利费,却没有收费的机会?追其根本原因是因为中国的一些企业对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淡薄。也折射出中外企业在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守法意识方面存在较大的差距。尤其是中国加入WTO后,对知识产权的管理更加规范与严格,政府这根“救命”稻草发挥不了太大的作用。
中国企业在涉外知识产权中败诉,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心存侥幸心里,故意侵权;二是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实际状况和法律制度研究不够。败诉警示中国企业,对知识产权绝不能侥幸搞“拿来主义”!要讲诚信,否则,就会被告上法院,遭受经济和信誉双重损失。不能说中国企业没有创新,但中国企业一些所谓的新技术,也只是在枝叶上的小动作而已,不涉及根本。很多中国企业总是幻想在技术和新产品的开发上抄近路,不愿花力气在真正的核心技术上下功夫,这也是导致专利侵权案频发的原因之一。对于彩电企业来说,在决定平板电视产业生死命运的最关键部件——面板和核心模块上,中国彩电企业至今还是信奉“拿来主义”,核心技术创新能力没能及时跟上,使得曾经在CRT时代辉煌一时的彩电产业辉煌难续。
中国的彩电业如何才能冲出国门,避开专利壁垒?加强自主创新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中国彩电业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坚持自主创新,加大投入,研发属于自己的核心技术。同时中国的彩电企业还应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研究,提高知识产权水平。在引进国外技术的过程中,要学会合法避开外国公司设下的知识产权保护“壁垒”。这样在激烈的竞争中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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