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咨询与服务 |
|
| 按行业筛选 |
|
|
| 按产品筛选 |
|
|
| |
本产品全部新闻
|
|
|
|
治理外企避税 国税总局年内将出新规 |
|
http://cn.newmaker.com
11/15/2006 11:31:00 AM
佳工机电网
|
|
记者近日获悉,针对外资企业利用转让定价制造虚亏从而避税的现状,财税部门正制定有关转让定价规则的新规定,预计这一规定有望在年内出台。有关专家认为,随着新规定的出台,执行转让定价规则将日趋严谨,各级税务机关将利用这一规则保护和提高国家税收。
转让定价审查趋严新规追溯调整最高将至10年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巡视员杨绍艾介绍,即将出台的有关转让定价规则的新规定更加完善和严谨。比如,以前税务部门在核查转让定价时,需要企业提供一些材料,但都是最基本的交易记录。按照即将出台的规定,纳税企业在递交年度报税表的同时,可能需要一并递交转让定价有关材料,并要说明与转让定价相关的问题,包括转让定价的合理性,这也是国际通用的方法。原来税务局一般只核查3~5年内的转让定价调整,但是以后将核查更长时间的转让定价调整,而税务部门一旦发现转让定价存在不合规,企业将可能遭到最高达10年的事后追溯调整。虽然企业出现转让定价调整违规是没有罚款的,但是企业将面临双重征税,就是说在中国做的事后转让定价调整,别的国家可能不予认可,还要征税。另外,中国转让定价调整的期限比较长,可以调整10年之内的交易,而其他国家一般是5~6年。这预示着企业在10年之内还会有潜在的税务负担。
另外,预约定价是税务部门管控转让定价的重要手段,对于企业来说是降低风险的一个工具。根据国税总局的统计,现在有180多家企业签订了预约定价协议,其中90%以上是跨国企业。根据即将出台的新规定,预约定价协议内容的技术含量会越来越高,国家税务总局原来比较重视出口型企业的关联交易、转让定价,今后也将对无形资产等交易越来越关注。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跨国公司利用转让定价进行避税的手段越来越多样和隐蔽,已成为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难题。
杨绍艾介绍,为防止企业滥用转让定价机制避税,国家税务总局不断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各地税务局加强转让定价审查工作,并注重培养专业人才。今年9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曾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转让定价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在保持税收政策执行的连续性的同时,加强了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转让定价税收管理工作。由于近年来税务部门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外资的纳税额有了相应的增长。
六类外企将面临调查
据了解,目前在中国的外资企业一方面享受地方政府的税收优惠政策,另一方面通过不太严格的转让定价审查,把主要利润转移到税率更低的地方,从而达到避税。北京泰福律师事务所律师潘帮南介绍,转让定价就是通过转移企业所得的利润减少或者不交纳所得税。由于目前我国的两税(国内企业所得税和外资企业所得税)还没有统一,外资的税收优惠是超国民待遇,但许多企业还是用很多不规范的手段来减少税收。其中就包括转让定价手段。
潘帮南说,转让定价一般有商品购销的关联交易、资金借贷、专业劳务、无形资产转让以及管理费用的分摊五种手段。
商品购销关联交易,一般是通过关联的母子公司,利用商品购销,人为定价,把利润从一个企业转移到另一个企业,由于国内外企业纳税标准不同,达到少缴或不缴所得税的目的。
资金借贷,是外国投资者在中国注册时将企业注册资金定得尽可能少,而企业经营所需资金通过信贷的形式来得到,这些信贷来源于境外关联企业,前者通过约定付给后者较高利息,人为减少在中国企业的利润。
专业劳务,是境外关联企业通过一些特殊的技术服务,把在中国的企业的利润转移到境外。而有关部门无法确定这些特殊技术服务合理的价格。
无形资产转让,是境外关联企业通过商标、专利、特许经营权等名目,人为定价,把企业正常的利润通过无形资产的方式部分或全部转移境外。
管理费用的分摊,外资企业列支境外母公司或总机构开具的费用清单,以协议的形式确定在中国的企业要承担的管理费用。这些费用一般都数额巨大,其是否真实、合理,目前还很难分辨。
据潘帮南介绍,可能受到税务部门进行转让定价调查的外企包括连续两年亏损、毛利偏低但持续扩大经营规模、发生不正常赢利和亏损、收入低于同行业一般水平、税收优惠期后利润巨降以及其他发生不正常商业行为等六类外资企业。
|
对 管理咨询与服务 有何见解?请到 管理咨询与服务论坛 畅所欲言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