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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汽车零部件进口规定符合WTO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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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n.newmaker.com
10/30/2006 5:05:00 PM
佳工机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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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美国及加拿大与我国围绕进口零部件管理规定的争端再度升级。应欧、美、加的再次要求,WTO争端解决机构日前决定设立专家组,调查中国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措施是否违反WTO规则。这是中国自2001年加入WTO以来,首次遭到其正式调查。
商务部部长助理、新闻发言人崇泉日前对此表示,中国对进口汽车零部件实施的有关管理规定,是为了防止利用整车和零部件税差规避海关监督、偷逃关税的行为,也是保护消费者利益的需要,相关规定符合中国加入WTO的承诺,也符合WTO有关规则。
崇泉强调,根据中国加入WTO的相关法律文件,中国有权对汽车整车征收比零部件更高的关税,也有权依法对规避行为予以打击。
统计显示,加入WTO五年来,中国汽车整车的平均关税,已经从加入时的80%降低到目前的25%,汽车零部件的平均关税已经从30%降低到10%,而且取消了配额和许可证制度。
事实上,围绕中国进口零部件规定的争端已持续了半年多的时间。目前,中国整车进口关税为25%,而汽车零部件的关税为10%。按照《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如果进口零部件超过整车价值60%以上,或者是进口“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应按整车税率征收进口关税。
今年3月,欧、美、加三方向WTO提起申诉,称这种作法违反了WTO规则,等于变相歧视进口零部件。此后,中国与欧、美、加三方进行了相关磋商,并作出了适当让步,将部分标准推迟2年实施。
不过,欧、美、加三方对此并不满足。今年9月,欧、美、加三方向WTO提出,就中国汽车零部件进口关税问题设立争端调查小组。按照WTO争端解决规则,对于首次提出设立争端调查小组的要求,中国选择了拒绝。
10月26日,欧、美、加三方再次提出设立专家组的要求。由于这是三方第二次提出这一要求,WTO争端解决机构按照相关规则,自动做出设立专家组的决定。
按照WTO争端解决规则,专家组由3名至5名不同国籍的专家组成,专家人选一般由WTO争端解决机构与争端方磋商确定。专家组人员到位一般需要45天,专家组完成首份裁决报告需要半年的时间。商务部世贸司人士称,从成立专家组调查到最后发出报告还需要一年半的时间,中国会积极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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