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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车企也要拿起知识产权法律武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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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n.newmaker.com
10/30/2006 4:46:00 PM
佳工机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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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周之前,“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苏州子公司”的名字并不为众人所熟知,而归这家公司所有的汽车更让很多人闻所未闻。之后,戴-克将中国车送上法庭,指责一款名为“城市精灵”电动车的外形酷似奔驰名下的Smart fourtwo,而拥有城市精灵所有权的“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苏州子公司”才真正进入人们的视野。显然,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苏州子公司的相关人士并未料到,会与戴姆勒-克莱斯勒的车型发生冲突。
就在几天前的10月19号,德国客车制造商尼奥普兰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宣布,江苏中大集团制造并销售的中大A9客车涉嫌抄袭尼奥普兰“星航线”的客车外观设计,并于近日起诉。之前,拥有“国内微型车之王”的奇瑞QQ,也曾被指责外观抄袭雪佛兰的SPARK。
国内车企一再被国际厂商指责抄袭,反映了国内汽车自主设计工业的疲软和无力。当“自主研发创新”已被国家做为鼓励推行的行业精神时,我们不仅只把它当作一句口号,更重要的使之成为国内汽车行业实实在在的行为。
国外对中国汽车说NO
据媒体报道,自从城市精灵被指责抄袭Smart之后,在德国媒体的炒作下,已经被闹得沸沸扬扬。很多Smart的车迷们几个星期前就已经开始在网上互相传阅这“中国拷贝”的图片。德国议员也出来表示:“中国人如此大胆地拷贝德国的技术,实在不可思议。”并称在德国每年因盗版产品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就达到300亿欧元。德国人甚至还搬出了几年前,中国模仿了奔驰另一款车型的外观设计,并引申认为中国的磁悬浮列车技术也是剽窃他们的。
显然,国外舆论对于中国汽车生产行业的印象并不好,国内出口汽车的低质、低价扰乱了国外企业的市场策略和利益分配。从奇瑞和吉利汽车在马来西亚CKD组装项目接二连三的受阻,以及被外国媒体称之为“史上碰撞质量最差的”陆风汽车,都可以看出中国车企要想生存,必须依靠自主创新,增加技术附加值,才有可能改变外国舆论对我们的误解和偏见。
业内人士指出,越来越多的国外车企状告中国企业侵权,可以视作国外车企在价格方面无法与中国相抗衡,进而使出的“新策略”,中国企业必须增强研发能力和自主知识产权,提高创新能力,才有能力与外国企业抗衡。
国内行业政策的亟待完善
8月30日,中国信息产业网发表了《信息产业部关于加快推进信息产业自主创新的指导意见》,文中指出,要把掌握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作为提升信息产业竞争力的重要突破口,营造创新环境,加强组织落实。但与之对应的是,国内虽然出台了指导意见,但并未有相关行业法规政策进行约束和管理。
“目前,中国还没有关于禁止和限制国内车企仿造国外车型的处罚政策,相信今后几年也不可能出台这种政策。”业内专家且小钢认为,在汽车行业,外观设计的相互抄袭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每个企业在诞生和发展之初都会走模仿借鉴成熟经验和技术的道路,这并非只是国内车企的“专利”。“铃木雨燕的外形还跟mini相近呢,但这并不能说明什么。”
人民网策划部编辑刘景明表示:“国际车企状告中国车企的案件层出不穷,中国汽车企业要想真正与跨国公司平等竞争,一方面需加快原创核心技术的研发,另一方面则抓紧制订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
“本田起诉双环、丰田起诉吉利、通用起诉奇瑞,汽车圈儿从来就不缺少知识产权纠纷,真正缺少的自主开发,也都是说的多,做的少。”欧德宝国际汽车城宣传部负责人许正林说,“出台处罚政策确实会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企业的积极性,并会为企业生产设置更高的门槛,但国内企业迟早要走出国门,与国际企业进行竞争,因此法律法规的出台肯定势在必行。”
东风悦达起亚金佳景专营店总经理徐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将国家出台惩罚政策总结为“长痛不如短痛。”他认为,中国已经加入WTO,不可能始终为保护个别企业得罪整个国际商业社会,如果国家一旦出台政策性法规来约束车企的生产行为,肯定会对今后所有汽车企业发展带来严重的影响,但对整个汽车行业的发展来看,不仅规范了整个行业,也从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国内汽车行业的设计工业水平的发展速度。
事实上,对于外国企业在知识产权上的质疑,中国车企也要拿起法律武器,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利益。所谓“殊途同归”,既然我们不认同是侵权,就要拿出凭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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