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照明/健康设备 |
|
| 按行业筛选 |
|
|
| 按产品筛选 |
|
|
| |
本产品全部新闻
|
|
|
|
飞利浦称积极应对专利纠纷 |
|
http://cn.newmaker.com
8/18/2006 9:54:00 AM
佳工机电网
|
|
飞利浦作为DVD和光盘专利的持有人,最近颇受业内关注,先是去年底北京大学张平教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就飞利浦在DVD方面的一个专利提出“专利无效”申请目前已进入行政复议阶段;其次是飞利浦今年年初推出的针对CD-R光盘提出新的专利许可模式Veeza,此举虽降低了专利许可费用,由原来的一张光盘4.5美分降至2.5美分,但由于扩大并严格了专利收费范围引起业内较大的争议,因此大半年过去了,仍然没有企业积极响应,一直未果。
飞利浦称会配合行政复议
去年底,北京大学张平教授曾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就飞利浦在DVD方面的一个专利提出“专利无效”申请,其申请无效的专利号为:95192413.3,名称是“编码数据的发送和接收方法以及发射机和接收机”,为基础性技术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在8月17日对此案进行行政复议。
按照业内的说法,如果复审通过,以飞利浦为首的4C联盟将无权向中国DVD厂商征收专利费,而且可能被迫返还以往的不合理收费。
对此,飞利浦知识产权及标准部有关人士认为目前最重要的是要搞清飞利浦的专利是否有效,而且即便有了无效的最终判决也不会对专利池的许可产生影响,所以也不存在退款问题。
该人士指出,在专利池中飞利浦拥有多个必须使用的发明专利,无论受许可厂家使用了多少个发明专利,只需支付一个标准的专利费。因此一个专利发明被判无效对整个许可条件不会有影响。
此前,飞利浦对此事件一直没有正面的回应,飞利浦知识产权及标准部有关人士对记者的解释是觉得没有这方面的必要,尽管专利池中的专利是不断变更的,有效期也是不一样的,但飞利浦不会将无效的专利放在专利池中。他坦承,既然有这方面的质疑,飞利浦会积极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行政复议。
该人士还表示,目前业内广泛关注的只是行政复议阶段,其实任何一方对行政复议的结果有意见,都还可以再经过司法程序来解决,飞利浦会要求一个公正客观的评判,这将是一个相当长的过程。
Veeza授权模式遭企业抵制
就在DVD方面的无效专利风波还在继续的时候,今年年初飞利浦又针对CD-R光盘提出新的许可模式Veeza,并要求采用新的专利授权模式的企业必须在5月30日前对过去的欠费问题进行清算。
这样一来导致的结果是目前没有一家企业就该新专利授权模式与飞利浦达成协议。虽然飞利浦知识产权及标准部有关人士对记者称,目前已有欧洲的企业和飞利浦签署了新的协议,但全球的CD-R光盘产量中有90%集中在包括台湾在内的中国地区,所以主要的还是需要这地区的企业接受这一新模式。
只是此路注定了不会平坦。按照飞利浦方面的解释,之所以中国企业不能接受这一新模式,原因就是因为之前的欠费问题。而作为世界三大光盘生产企业之一的我国台湾中环集团公关部负责人杨佳宛则表示,他们一直在和飞利浦就有关问题进行谈判,但因为新模式的权利金太高,所以谈判一直艰难进行。
按照杨佳宛的解释,虽然一张CD-R光盘最高曾卖到四五美元,但目前一张CD-R光盘的售价只有十几美分,所以飞利浦在专利费率上应该采取比例费率,而不应该是固定的费用。
尽管飞利浦知识产权及标准部有关人士称,新模式下每张CD-R光盘的专利费只有2.5美分,比之前标准费用的6.5美分和优惠费用的4.5美分分别下降了58%和44%,但面对越来越低的CD-R光盘价格,厂商还是犹豫不决。
虽然飞利浦一直坚持认为,专利费是通过市场来消化的,其不应该成为适当利润空间的绊脚石,但中国音像协会光盘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王勤近日指出,目前国际光盘大厂的制造利润一般不超过出厂价格的3%-7%,而按飞利浦目前的最低收费标准,已占产品出厂价格的25%-30%。
此外,不得不正视的是随着产品的普及和市场价格的下滑,大众越来越习惯这种廉价的记录载体,要想通过提高光盘产品的市场价格来消化飞利浦权利金的可能性也越来越渺茫。
在专利费率问题上争议较大
对于新专利授权模式的推行,飞利浦无疑是志在必得,据飞利浦知识产权及标准部有关人士称,Veeza模式不仅要在光盘上推广,以后也会逐渐推广到DVD上。
按照飞利浦方面的解释,新的模式不同于以前建立在诚信基础上的专利授权,是CD-R光盘行业一项全新的专利许可模式,通过Veeza专利使用许可系统认证的光碟主要有以下三个标志:每个碟片都会印有一个Vessza的标志和生产商的注册号码;每个包装盒上都会有光碟相关信息的标签;每批产品都包含有许可状态确认的文件。
Veeza许可模式与过去的模式最大不同在于Veeza是对每批次货物许可,而以前的许可模式是对厂家许可。这样一来,按照飞利浦方面的意思,最大可能地减少了企业钻空子,采取瞒报、少报产量的方式逃避专利费的可能,为企业间的公平竞争提供了可能。
但是有关光盘企业对此提出了异议,认为新模式需要企业提供以往生产制造、销售、批次出货的数据,详细到单位片数数据,而且新模式未来还将监督几乎所有运营环节,无疑有侵犯企业商业机密之嫌。
尽管争论焦点颇多,不过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高级工程师田玉静指出,最主要的还是集中在权利金方面,因为不管是哪种模式的专利授权,首先受到影响的是较大的企业,而大企业也需要在市场竞争中生存,所以权利金成为他们不得不考虑的实际问题。
王勤也指出,导致生产企业与飞利浦长期矛盾重重的原因,就是飞利浦一直坚持通过按固定费率收取权利金以达到其知识产权利益最大化,但问题是这种方式与国际间通行的按比例收取专利费的模式在数额上存在巨大差异。因此虽然中国音像协会光盘工作委员会就此事一直与飞利浦进行沟通与谈判,但直到目前为止,还没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
对 家电/照明/健康设备 有何见解?请到 家电/照明/健康设备论坛 畅所欲言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