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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车纳入汽车管理体系政策仍待明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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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n.newmaker.com
7/12/2006 10:09:00 AM
佳工机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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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一个词语即将成为历史名词,那就是"农用车"。5月底,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规范三轮汽车、低速货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明年起"农用运输车"这一称谓将彻底"销声匿迹",取而代之的称呼是"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国家发改委发布的《通知》中规定,从2006年6月1日起,农用车生产企业申报《公告》的产品名称都应当使用"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对于现《公告》内的产品,各生产企业应在2006年11月10日前通过《公告》申报系统申报产品名称更改,从2007年1月1日起《公告》内产品名称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将从《公告》中撤销,并不得再销售。
借规范名称整合行业加速重组
对于国家发改委这次正式的更名通知,农用车企业人士的反应相对比较淡然。山东时风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林连华告诉记者:"这早已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只是更名而已。"
的确,"农用车"入户"汽车"家族,不再是新鲜的事情。早在两年前,强制性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于2004年10月发布实施时,就已经将三轮农用车改称"三轮汽车",四轮农用车改称"低速货车",并将二者合称"低速汽车"。此前,2004年5月颁布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也已将"农用车"由农机部门划归公安部门统一管理,从而拉开了"农用车"并轨汽车的历程。
"更名换姓"没有引起人们过多的关注,而政府部门此次发布《通知》的真正意图也不在于为"农用车"撤户,而是希冀通过重新申报《公告》等方式规范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行业,为农用汽车产业带来一次新的整合契机。
《通知》指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应当拥有自己的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即"WMI"。申请WMI的企业必须达到三轮汽车企业每年产量3000辆、低速货车企业每年产量500辆的要求;凡是2006年12月31日前未提出申请的企业或达不到上述条件的企业,生产资格自动撤销。
一条触及生命线的产量数字,似乎扼紧了不少小型三轮汽车或低速企业的咽喉。然而,业内人士仍心存疑惑,他们认为相关政策仍有待细化。"有些企业明明很多年都不生产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了,却仍然持有公告目录,然后交给别的企业进行贴牌生产,这样的企业是该生还是该亡?"林连华这样告诉记者,"政府部门需要细化有关市场退出的政策,让那些不具备市场生存能力的企业及时地退出或被兼并重组。"
换名分不升待遇低速汽车市场迷雾重重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多服务于我国农村市场,一直是我国众多农民兄弟发家致富、摆脱贫困的重要生产资料。由于消费者是农民这一特殊群体,因此过去农用车沾上"农"字边,也享受到一些优惠政策,例如减免购置税收等。现在"农转非"了,好多优惠政策也不再继续享受。不仅如此,自实施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后,虽然使农用车有了汽车的"名分",却直接导致了原来售价约6000~8000元的农用车使用成本每年增加了近2000元。当年,以时风、五征、巨力等为代表的农用车生产企业的产销量急降一半以上。
"尽管交纳了高额的养路费,但至今低速货车仍然进不了城、上不了高速公路和高等级公路,低收入的农民交纳的税费反而惠及了高速汽车的使用者。农民消费车的使用成本明显增加,这是近几年影响农民购车积极性的原因之一。"林连华说。
农用车市场连年来的不景气,在极大程度上激发了农用车生产企业直线冲进汽车生产领域的勇气。一场低速货车和轻型卡车之间的市场竞争,纷争不断,但在某种程度上,也的确更新了农民消费者的消费观念。"总体上来看,国家的政策调控是在引导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这些以农民为主体的消费群体,向真正的汽车消费群体方向迈进。不仅农民用车的产品要升级,技术水平要提高,连消费环境也要发生积极的改变。"江淮汽车销售公司信息开发部经理汪光玉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回答。
"这项政策的调整,对于扩大轻卡市场的总量将会有很大帮助。"汪光玉断言。"但是,由于部分轻卡的消费者也是遍布各地的农民,如果不能再上''农''牌,不再享受原有的优惠政策,可能会在市场上形成一定时间的销售停滞和消费观望。"汪光玉的话也代表了部分轻卡企业的担心。
另外,据林连华介绍,以前企业的农用车产销数据都是报向中国农机工业协会农用运输车分会,如今"农用运输车"都不存在了,行业的产销数据报往何处,还没有人来告诉他们。"这些问题目前都还不明朗。"林连华的话语间也充满了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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