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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轮胎:何时再能“转”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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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n.newmaker.com
7/12/2006 9:32:00 AM
佳工机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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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和澳洲,人们使用翻新轮胎和新轮胎的比率分别是100:135和100:100,在亚洲的马来西亚和印度,这一比率分别是100:100和100:80;而中国则是100:5。
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迅猛发展,汽车保有量逐年增加,但废旧轮胎产生量大幅度增加的问题也随之而来——由于回收和利用环节没有跟上,废旧轮胎的去向成了难题。专家们指出,废旧轮胎具有很强的抗热、抗机械和抗降解性,数十年不会自然消解,如果丢弃在自然环境中,不仅占用土地,而且严重污染环境,还会形成一种新的“黑色污染”。
被忽视的角落
“我国已成为世界橡胶消耗大国,而我国废旧轮胎的产生量也以每年两位数的百分比速度快速增加,废旧轮胎已成为新的固体废弃物污染源。”我国循环经济专家、北京化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赵素合教授在接受《科学时报》记者采访时说。
资料显示,2004年我国消耗橡胶420万吨,连续3年成为世界橡胶消耗大国,而橡胶消耗的近60%用于生产轮胎。2004年我国轮胎产量达到2.39亿条(包括摩托车和人力车胎),居世界第二;而当年产生的废旧轮胎已超过1.12亿条,约320万吨。预计到2010年,我国的汽车保有量将达到7000万辆,而废旧轮胎的产生量也将达到每年2亿条。
那么,这些轮胎在完成它们的使命后,又将会有一个怎样的归宿?
随着科技的进步,人们已有能力将废旧轮胎变成一种再生资源进行回收利用,且利用价值和应用市场都非常大。目前,国际上已有许多项将废旧轮胎作为资源回收再利用的技术成果,如原形改制、热能利用、热分解、轮胎翻新以及生产再生胶或胶粉等。翻新轮胎保持了轮胎原有的形状和物理特性,耗用的能源和人力都很少,但是我国的轮胎翻新行业发展仍然比较缓慢。
赵素合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翻新轮胎通常要比新轮胎价格低30%至50%。在美国,通过对同一轮胎进行2到3次翻新,商用航空业每年节省超过8000万美元;交通运输业获益更多,每年能够节约超过20亿美元。”
“无论旧轮胎翻新还是废轮胎生产胶粉、再生胶,在我国的利用率均比较低,总体利用率为45%左右。相当一部分废旧轮胎资源用于生产低档产品或堆放在边缘地方,污染环境,浪费资源,大量的旧轮胎都没有得到妥善的处置。”赵素合说,“虽然我国有一些从事轮胎再生的企业,但是健全的轮胎回收体系尚未建立,目前主要由进城打工的农民自发收购,广大群众轮胎翻新再利用的观念很淡薄。”
100:5的尴尬
记者了解到,在芬兰、美国、日本等国家,70%以上的废旧轮胎被翻新再利用,有些胎体好的轮胎还经过三翻、四翻。在轮胎翻新领域,美国BANDAG公司在欧洲就有300多个分厂,固特异公司有近200个翻胎厂,其在欧洲就有30多个翻胎厂。而早在1994年,法国米其林轮胎公司年翻轮胎已经达到150万条。
在美国和澳洲,人们使用翻新轮胎和新轮胎的比率分别是100:135和100:100,在亚洲的马来西亚和印度,这一比率分别是100:100和100:80;而中国则是100:5。
“在美国和欧洲等发达地区,翻新轮胎作为循环经济的重要一环,应用十分广泛;尤其是在美国,轮胎翻新行业的成功发展使得政府立法要求所有的联邦机构都要使用翻新轮胎。”赵素合向记者介绍说,“在世界各大航空公司中,翻新轮胎的使用率已经达到90%。翻新轮胎行业产生的经济效益也十分可观——在北美,每年使用翻新轮胎能够节省用油量40亿加仑。”
对于我国废旧轮胎利用率低的主要原因,赵素合认为有七个方面:一是我国废旧轮胎的回收利用还没有一部正规的管理法规,市场不规范,回收体系未建立起来,群众轮胎翻新再利用的观念淡薄;二是我国新轮胎在生产和设计过程中较少考虑翻修再使用,较少对消费者承诺行驶里程、翻新再使用里程与翻新次数;三是我国载重汽车超载限严重,不按磨耗极限去考虑翻新、修补,往往一胎跑到报废为止;四是废轮胎胶粉的应用还没有推开,现仅在城市道路、高等级公路试用胶粉改性沥青;五是从事轮胎翻新、胶粉生产的企业税赋重;六是国家在轮胎翻新、胶粉生产方面投入少,没有将其纳入国家建设规划,在贷款、融资等方面得不到支持;七是行业人才缺乏,从事废旧轮胎循环利用的工程技术人员没有技术职称,全国几乎没有高等院校设立废旧轮胎加工专业。
呼唤“政策引擎”
在采访中,有不少专家认为,我国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的方式和技术并不比发达国家落后,但在政策支持和管理上需要加强。
记者了解到,为了处理好废旧轮胎,发达国家已相继成立了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管理机构,如美国的“废胎管理委员会”,加拿大的“废胎回用管理协会”、“废胎管理局”等。但目前我国尚无废旧轮胎的回收利用管理部门,也未建立正规的回收利用系统。在立法上也比国外滞后,至今没有关于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的具体立法。
中国轮胎翻新协会的专家呼吁,我国应该尽快出台《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管理条例》,用法规规范市场、规范行业发展。此外,还要建立健全废旧轮胎回收集散地,以解决当前无废旧轮胎回收渠道的问题;从产业政策抓起,凡新轮胎要从设计、生产上考虑轮胎翻新,对用户承诺轮胎使用寿命(包括翻新次数)、行驶里程;强制规定轮胎使用中的磨耗极限,凡达到胎冠花纹深度磨耗极限的要进行翻新;解决当前废旧轮胎循环利用企业税赋过重、进料无增值税抵扣,回收成本高,企业难以为继等问题。
有关环保专家建议,将废旧轮胎列入国家强制回收目录,实行“以旧换新”制度,在各地成立废旧轮胎回收处理集散中心,建立健全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网络及机制,负责本地区废旧轮胎集中回收、分类、初加工及再利用的集散。
赵素合认为,中国的轮胎翻新行业蕴含着巨大的潜力,一旦发掘出来,将会为中国循环经济的发展产生强大动力,而轮胎翻新行业也会成为中国市场上的新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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