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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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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n.newmaker.com
3/28/2006 3:24:00 PM
中国知识产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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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集中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反映了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根据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经反复讨论初步形成。即日起,本报开设《“十一五”展望》专栏,向读者介绍“十一五”时期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规划。
回顾“十五”,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取得了辉煌成就,并为“十一五”时期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面向未来,我们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本世纪头20年是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十一五”时期尤为关键。我们必须紧紧抓住机遇,对面临的挑战有清醒的认识,要从关系我国新时期改革、发展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高度,正确把握国际国内知识产权发展的趋势;要用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审视我们的工作,谋划“十一五”期间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
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趋势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日益呈现,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变革深化。信息、生物、材料等技术的突破性发展,其在迅速形成新型产业的同时,也对传统产业带来重大变革,导致了知识经济的发展、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以及国际分工调整。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变化又一次推动了产权制度的重大变革:在农业经济社会向工业经济社会转化时期,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变化引发了人类产权制度的重大变革,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建立使知识产权成为有别于土地、厂房和机器等有形财产的无形财产。知识产权内容在深化,外延在扩大。
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的完善已成为各国民事法律的立法重点。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在扩大,保护水平和执法力度在加大。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将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新一轮多哈回合谈判,再一次将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作为重要议题。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世界经济新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国家之间进行科技、经济、贸易和文化交流的前提和基础。
知识产权已成为国家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掌握和控制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和重大装备中的知识产权成为各国竞争的焦点;美、日等发达国家制定和实施其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以举国机制,力图巩固和扩大其知识产权优势,振兴本国经济、增强其国际竞争力,知识产权成为产业高生产力、产品高附加值和企业取得竞争优势和市场份额的重要手段和基础。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促进科学技术发展、生产要素流动和产业转移,促进自主创新,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相互补充,总体上对我国经济后来居上,实现跨越式和健康可持续发展十分有利。同时,国家之间科技经济水平不同,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上的优势将长期存在,知识产权不平衡状况加剧,知识产权竞争更加激烈,以知识产权作为贸易保护主义有新的表现,因而对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到新阶段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也是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的迫切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在十六届五中全会、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把加强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提高到国家战略的高度,对我国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优化创新环境”,要“坚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把“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作为“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温家宝总理在今年1月召开的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这是需要特别强调的问题。保护知识产权,对鼓励自主创新、优化创新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有利于减少与国际的知识产权纠纷。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既反映了我们党和国家对世界经济、科技、社会发展趋势和内在规律的准确把握,也反映了新形势下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改变和提升国家竞争力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客观要求。
我国知识产权工作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现状仍不容乐观,一是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建立,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求仍存在不适应之处,运行机制还不够健全,配套政策还不落实,执法力度不够。侵犯知识产权、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在某些地方、某些领域还比较严重。二是知识产权申请、登记、注册、授权量快速增长,但其质量有待提高,技术含量有待提升。以发明专利为例,在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新材料等关键技术领域,发达国家占据绝大多数专利;有效专利维持率低,维持时间不长,截至2005年底,国内发明专利有效维持率为58.9%,而国外在华的为78.8%,国内发明专利平均维持6年,而国外在华专利为8.5年。三是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初步形成,但是管理分散,信息不畅,知识产权管理协调能力不强,与国家经济、贸易和科技发展需求不相适应。四是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知识产权拥有量近年有较快上升,但是总体来讲数量不足,尤其是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的专利、名牌甚少,知识产权无形资产的积累增长缓慢,从研发、制造销售各环节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水平不高,应对知识产权争端的能力不强。五是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有很大提高,为自主创新、对外贸易、引进资金和技术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但出口商品含知识产权少,在国外取得知识产权少,产品“走出去”了,知识产权“走出去”明显迟缓,产业生产力和产品附加值大打折扣,仍面临着发达国家知识产权方面强大压力和挑战。六是基本上形成一支门类比较俱全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但缺乏既有理论知识又有处理知识产权事务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知识产权人才的数量,特别是高层复合型人才方面还不能满足实际需求。七是初步建立了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和服务平台,但功能健全、层次分明、快捷、方便的社会信息传播、服务体系尚不俱全,尤其是公共信息传播服务设施和公共信息产品不到位,与知识产权信息公开、传播是知识产权制度重要基础地位不相适应。八是我国参与知识产权领域国际事务能力有了一定提高,但对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制定的影响力还不大,在知识产权方面面临的国际社会压力还较大。
必须紧紧抓住机遇,应对各种挑战,认真解决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从推进自主创新和创新型国家建设角度,从推动可持续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在新形势下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性,使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能力建设和体制机制建设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支撑和动力,奋力把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事业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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