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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世过渡期将过 机械工业如何应对挑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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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n.newmaker.com
3/20/2006 5:27:00 PM
中国工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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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对于我国的机械工业来说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就在这一年,中国机械工业将要跨越入世过渡期,市场开放水平将达到承诺的终点,整个机械工业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故而,进出口税收政策和贸易方面的一些新动向和问题尤其值得我们加以关注。
进口关税和出口退税政策的主要调整
经国务院批准,我国海关总署于2005年12月27日发布公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的税目和税率的调整从2006年1月1日起实行。调整后的税目总数由2005年的7550个增加到7605个。按照我国入世承诺,我国进一步降低100多个税目的进口关税,主要涉及植物油、化工原料、汽车及其零部件等。2006年全国关税总水平仍为9.9%,其中工业品平均税率为9%,农产品平均税率为15.2%。而在其中,与机械工业紧密相关的政策调整集中在如下几个领域:
首先,汽车行业进口关税进一步降低。机械工业中,仅降低汽车行业进口关税,其他行业维持2005年的水平。汽车行业降低关税的税目有70个,其中小轿车(含小客车、越野车)32个、汽车零部件38个。小轿车进口关税由2005年的30%降到28%(按照我国入世承诺,2006年7月1日起再降到25%),汽车零部件降低关税的有小客车车身、大客车和轻型货车的制动器、驱动桥等。按照入世承诺,从2006年7月1日起汽车零部件关税要平均降到10%。这是我国机械工业入世后在市场准入方面所要履行的最后一项承诺,届时机械工业入世后的过渡期也行将结束。汽车行业进口关税的降低必将加剧国内汽车行业的竞争,并将推动汽车行业结构调整和重组的进度。
其次,2006年起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进口的机械产品全部实行零关税。2005年10月18日和10月21日,商务部与香港、澳门特区政府先后签订了《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的第二个补充协议,协议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对香港、澳门输往内地的货物(含机械产品和零部件),除内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禁止进口和履行国际公约而禁止进口的货物,以及内地在有关国际协议中做出特殊承诺的产品外全面实施零关税,双方基本实现货物贸易自由化。同时,对建筑、分销、会计、证券、银行、运输、个体工商户等服务贸易领域放宽市场准入条件。
经双方逐项审核,已确定了符合原产地标准,可以实行零关税的商品清单,从2006年1月1日起实行。从香港进口已核准符合原产地标准的主要机械产品有120种,包括:混凝土泵、制冷压缩机等。
对于这个新政策,我们既要把握商机,对我们需要进口且香港可以提供的配套件和零部件,在质量相同、价格合理的条件下,就不要从其他地区进口(从香港进口免关税,运输距离短,节省费用),同时要对进口可能对内地相关行业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采取措施。
再次,对部分国家或地区实施协定税率。我国政府与亚洲和非洲一些国家或地区签订了双边或多边贸易优惠协定。对机械工业关系密切的主要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协定。我国与东盟10国签订的自由贸易区协议要求分别在2010年和2015年建成自贸区,双方的进口关税基本上要降到零。从2005年7月20日起,我国已与文莱等6国在双方部分商品上实行协定税率。首批降税的主要机械产品有214种,2006年要继续执行协定税率。如数控机床、内燃机叉车、推土机等几十种产品东盟6国进口关税都将降到5%。对企业来说,应该抓住这一机遇扩大出口,同时要积极参加每年一次在广西南宁召开的中国—东盟博览会,广泛接触,落实用户。
另外,企业在产品出口时要注意填写并获得原产地证书(FormE),才可享受减免税待遇。我国企业可到国家质检总局及其各地检验检疫局申领原产地证书。
需要重视的几个问题
本土企业在把握机遇的同时,更应对近年来出现的一些新问题有所了解和警觉。
第一,积极面对汇率改革,缓解人民币升值对出口的影响。从2005年7月2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根据预测,人民币升值仍将是趋势,美元对人民币交易价的浮动幅度将逐渐加大,必将增加出口产品成本,出口企业要有足够的准备。首先,要尽快适应新的汇率机制,增强风险意识。其次,要努力缓解人民币升值对出口的影响。加强与境外客户的沟通,根据新的汇率,调整出口报价,综合运筹外汇现汇账户,衔接好出口收汇和进口用汇,减少汇差损失和手续费开支。
第二,要逐步减少高污染、高耗能产品的出口。根据国务院要求,国家发改委等6部门于2005年12月9日发出通知,控制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机械工业出口产品中也有一些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在相关行业出口总量中占有相当比例(如铸件、锻件、磨料、磨具等),而这些产品的出口也必将受限。有关企业要有思想准备。
第三,机械工业一批重点企业被外资并购,应尽快建立外资并购风险防范机制。近几年来,外商在中国投资方式发生明显变化,呈现独资化加快,大型投资项目增多,工业领域外资集中度上升,外资并购内资重点企业(主要是国有企业)案例越来越多。机械工业中有一批重点骨干企业在与外商合资过程中遇到的或已经出现的种种问题。特别是其中有几个发展势头很好的重点骨干企业被外资并购、控股,从此失去了自主权,丢掉了优良资产、品牌和市场,多年积累的技术能力也付诸东流。为此,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建立外资并购内资企业风险防范机制:一方面要加紧完善和制订《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另一方面要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外资并购行为的评价体系和标准。
第四,外资企业进口设备免税金额巨大,存在不公平竞争。我国刚一入世,就已按照WTO规则调整了有关政策,对外资企业实行国民待遇。直到如今,国家对外资企业的各种超国民待遇仍在继续执行,外资企业仍享受着我国政府给予的多项税收优惠,其中重要的一项是对外资企业在投资内进口的设备实行全免关税和增值税。这一政策必然使外资企业进口成本大大降低而提高了竞争力。同时也使国产机电设备与进口设备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是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对外资企业两税的减免,已严重影响到我国的财政收入。据海关统计,2005年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内进口的设备267.7亿美元,按机电设备进口平均关税加增值税计算(不包括部分设备应交的消费税),2005年免税金额约为604亿元人民币,数额极其巨大。且这一政策已实行多年,如果让这种不公平现象继续下去,必将严重限止内资企业的发展,对国家经济安全也有不利的影响。建议尽快调整或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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