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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尔液晶电视尺寸标示被指以小充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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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n.newmaker.com
3/14/2006 11:01:00 AM
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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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第一财经日报》在北京家电卖场了解到,海尔集团生产的两款40英寸的液晶电视,在尺寸标示上出现“以小充大”的错误,但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海尔相关负责人称,海尔集团并无“产品召回”计划。
“误标”并不纠正
目前在市场上销售的电视机,无论是CRT(传统显像管)电视还是新型液晶电视、等离子电视,型号标示中的29、32、37、42等数字都是代表“屏幕对角线英寸距离”的。但是,海尔集团目前正在国内市场上大规模推出的两款40英寸的液晶电视,却在型号标示上出现“42”的数字。
在北京市大中电器的旗舰店——中央电视塔店的海尔彩电销售专柜处记者发现,海尔品牌的一款型号标示为L42A9-AD、售价为16999元的液晶电视比一款类似型号的L42A9-AK、售价为19999元的液晶电视便宜3000元。另外还有一款型号标示为L42V6-A8D、售价为15998 元的液晶电视比一款类似型号的 L42V6-A8K、售价为18999 元的液晶电视也明显便宜。
为何型号标示上的“对角线尺寸”数字在相同的情况下,价格却有如此大的差别呢?在记者的再三追问下,专柜销售人员则承认道:“型号标示为L42A9-AD和L42V6-A8D的两款液晶电视屏幕对角线尺寸实际上只有40英寸,所以比另外两款真正42英寸的液晶电视便宜许多。”
事实上,对于这种明显容易使得消费者误会的“标示错误”,海尔集团并非不知情。
昨日,海尔集团某负责人对记者承认,至于L42A9-AD和L42V6-A8D这两款液晶电视,的确是生产流程中所出现的“失误”,海尔集团目前也注意到了这一问题,在今后的生产中,就会将这两款液晶电视的型号标示“失误”纠正过来。
不过,记者却从大中电器、苏宁等众多家电连锁门店了解到,海尔的这两款型号标示出现“失误”的液晶电视,已经在国内市场上全面推出好几个月了。海尔集团却并没有在液晶电视销售专柜处展示任何“声明性公告”,也没有向这些连锁家电卖场表达过“将产品召回重新标示”的意向。
海尔集团该负责人也称,对这两款标示失误的液晶电视,目前海尔集团尚没有任何“产品召回”计划。
钻了法律空白
根据北京中怡康时代市场研究公司向记者提供的数据,海尔液晶电视2005年7月份时在国内市场销量占有率为7.27%,排名尚为第7位;而今年1月份,市场占有率下跌至4.92%,排名第10。
“没有上游面板核心技术的海尔集团,意图凭借其白电领域的强大市场号召力,在新进入的液晶电视领域保持高价、高品牌附加值的形象,但从液晶电视排名不断下跌的事实来看,海尔集团并没有达到目的。”某业内专家向记者分析道。
“将40英寸的电视按照42英寸来标示,很容易误导消费者。这种涉嫌产品虚假标示宣传的行为,是钻了国内法律的空子。”中国电子商会消费电子产品售后服务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周明向记者介绍道,目前在国内的平板电视领域,对售后服务尚没有出台相关的法律规定,所以相关执法部门不可能命令海尔液晶电视进行强制性“产品召回”。
目前国家质监总局正在着手制定“产品质量担保条例”,其中对所谓“型号标示失误”这种“成批出现产品瑕疵”或者“出现质量问题”的情况,则包含“产品召回”的规定。但是,目前“产品质量担保条例”草案还没有完全通过审批,更没有确定具体出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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