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自行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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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将对摩托车生产企业暂行出口资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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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n.newmaker.com
2/6/2006 12:04:00 PM
佳工机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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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商务部等国家五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重庆市外经委人士认为,《通知》中提及的出口资质管理和授权经营管理制度正式实施后,国内摩企在海外市场狂打价格战的“窝里斗”现象有望“刹车”,这对重庆摩企是一大利好,渝企应抓住这一机遇。
日前,国家商务部等五部委联合发文称,从今年3月1日起,国家将对摩托车生产企业暂行出口资质管理,对摩托车出口经营企业暂行生产企业授权经营管理,未获授权的摩托车出口经营企业将无权出口整车、发动机或车架。
重庆市外经委副主任钱兆刚表示,一些企业以低价拼出口市场,不仅影响到企业利益,还导致我国摩托车业被迫退出部分重点市场,严重影响了“中国造”形象和民族摩托车品牌的国际化进程。近年来,在相关部门及行业协会引导下,这种“窝里斗”现象有所收敛,但随着外贸经营权放开、出口经营主体猛增,价格大战又开始抬头。“资质管理和授权经营管理制度的实施将引发新一轮行业洗牌。”他说,“随着摩托车出口主体数量的减少,海外市场竞争秩序势必将大为改观,对大多为生产企业的重庆摩企来说是件好事。”
据了解,去年重庆市有摩托车整车出口业绩的企业近80家,其中出口额较大的有36家。业内人士认为,此次五部委联合发文整顿摩托车出口秩序,受冲击最大的应是出口经营主体增长最快的长三角、珠三角地区,重庆市摩托车行业应趁此机会梳理出口及价格“链条”,重振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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