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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参与专利国际协调维护发展中国家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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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n.newmaker.com
6/8/2004 5:57: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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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T改革委员会工作组第六次会议和专利法常设委员会(SCP)第十次会议(讨论实体专利法条约草案)近日在瑞士日内瓦举行。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尹新天率团参加,并被推选为这两个会议的副主席。中国代表团建设性地阐述了中国对于PCT改革各项议题的见解,取得了积极效果。
据了解,关于实体专利法条约的谈判和PCT改革是当前国际专利协调的两项最为重要的活动,对国际专利体系的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几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等相关部门始终密切关注并积极参与这些活动。
关于实体专利法条约的谈判始于2000年11月举行的SCP第四次会议。在SCP第十次会议上,发展中国家十分重视维护其自身的利益,对实体专利法条约的关注和参与程度大为提高,在一些问题上形成了与发达国家针锋相对的态势。同时,发达国家之间就一些重要问题也存在严重分歧,会议因此陷入了僵局。中国代表团就条约制定的方向和原则发表了重要意见,在发展中国家关注的保护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民间艺术问题上鲜明地阐述了我国的立场,引起了参会各方的高度关注,得到了许多国家代表团的响应和支持。同时,中国代表团积极参与条约一些具体条款的讨论,维护中国的利益,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建议。
PCT改革委员会工作组第六次会议讨论了包括非常规优先权恢复制度、遗漏部分要求、明显错误更正等11项议题,中国代表团对其均发表了意见。其中,对优先权恢复、补充遗漏部分这两项明显旨在照顾发达国家申请人、超出PCT条约本身的规定且与我国现行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明显不相符合的改革建议,明确提出了反对意见,并要求国际局提供允许各国予以保留的条款。
参会人员认为,PCT改革目前已经呈现出一些新特征:改革的目标正在发生转移;目前的议题已经超出了PCT国际阶段,开始渗透到原来被视为各成员国自由领地的国家阶段;正在通过使各种程序的集权化处理来加强国际局的权力;已经开始对实体规范进行改革;正在利用PCT体系20多年来形成的对于国家专利法的实际影响力,在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两个方面,潜移默化地在更深、更广的层次上影响各个成员国的国内法,从而达到推行已经缔结的专利法条约(PLT)和尚在谈判之中的实体专利法条约(SPLT)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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