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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解禁“限小”政策 汽车业界表示谨慎乐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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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n.newmaker.com
1/5/2006 11:18:00 AM
每日经济新闻 熊国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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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网站昨日公布了六部委联合颁布的《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意见》全文,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将必须在2006年3月底前取消一切针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在行驶线路和出租汽车运营等方面的限制。对这次国务院批准有明确时间表的解禁“限小”政策,汽车业各界却仍表示出谨慎乐观。
昨日,长安集团相关人员对发改委的解禁政策持谨慎乐观态度,表示仍要看地方政府的执行力度。据悉,长安的小排量车增长高于整体幅度,已成其中坚力量。同样以生产小排车为主的上汽通用五菱公关部则表示,由于仍未看到这份“解禁文件”,不好作过多评价,至于他们营销思路是否会因政策的出台而有所转变,他们表示还有一个过程,并欢迎这种政策执行下去。奇瑞销售副总秦力洪昨日也表示未看到此政策,不便发表评论。
对执行力度的担心同样出现在经销商层面,比亚迪汽车上海经销商介绍,他们暂时还没有进一步的看法,对这个政策叫好的同时,他们觉得仍要看如何执行,“如果在3月31日后该政策完全执行,‘限小’全面取消,我们将有进一步的促销及宣传出台。”
业内专家则一致表示出担忧。资深汽车分析师钟师认为,这个意见只是一个表态,尚未上升到国务院令和法律的高度,他对执行表示谨慎乐观。汽车工业咨询发展公司首席分析师贾新光认为,在政府多次出台鼓励小排量车消费政策、欲取消各地限小限制的政策后,地方仍未有动作,这次落实下去的难度也很大。
上海汽车企业一位政策研究专家表示,这个意见的出台无疑加大了各地自由竞争的可能,对小排量车销售利好的同时,也加大了在排放方面的环保要求,北京出台“欧Ⅲ”排放要求,各地方也会跟进出台相应措施,这对厂商在研发制造方面的压力加大。而短时间内还很难看出此意见出台的影响。
简读《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意见》
《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意见》指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有关规定对现有规定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取消一切针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在行驶线路和出租汽车运营等方面的限制。
同时不得以缓解交通拥堵等为由,专门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采取交通管理限制措施;更新出租汽车时,要在满足乘用功能的基础上积极鼓励选用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不得出台专门“限小”规定,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地方保护措施。清理有关限制性规定的工作必须在3月底前完成。该意见已于2005年12月25日经国务院同意,转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我国汽车社会面临二次转型
发改委、建设部、公安部、财政部、监察部、环保总局日前联合下发的废除“限小”文件,标志着小排量汽车在全国80多个城市受限的僵局将被很快打破。
如果六部门下发的文件能被地方政府不折不扣地执行,各地小排量汽车的使用者将很快受惠。举例来说,在北京,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小排量汽车今后可以堂堂正正地行驶在长安街上;在上海,它们可以光明正大地走高架路了……由于不用绕路,QQ、奥拓等小排量汽车的使用者可以节省燃油费用和时间。
六部门联合下发文件的意义还不仅于此。解读这份文件,其可贵之处还在于与汽车生产、消费、运营、管理、规划等领域相关的部委联合起来,对老百姓发出了国家鼓励什么样的轿车进入家庭的明确信号,为我国汽车社会第二次重大转型提供了一个突破口。
例如文件指出,“积极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符合我国能源供给实际和大众消费水平,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措施,不仅有利于缓解能源紧张状况,保护环境,而且有利于培育我国汽车工业自主品牌,提高国际竞争力,对于促进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落实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这无疑是百姓汽车消费的指向标。
让轿车进入家庭是现行汽车产业政策的一个重要灵魂,也是我国汽车社会进行的第一次重大转型。而随着2004年,我国成为世界第三大汽车市场,私人汽车保有量突破总保有量的“半壁江山”,让什么样的轿车进入中国人家庭的重要性凸显出来。
如果国家政策不能及时在地方落地,发挥调控作用,正确把握让什么样的轿车进入家庭的导向,建设一个节约型汽车社会的想法将很难实现。因此,各地政府部门应当不折不扣地执行六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从速为小排量汽车“解限”,为我国汽车社会第二次重大转型提供政策执行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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