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原材料 |
|
| 按行业筛选 |
|
|
| 按产品筛选 |
|
|
| |
本产品全部新闻
|
|
|
|
商务部对进口丁苯橡胶反倾销期中复审裁定 |
|
http://cn.newmaker.com
12/16/2005 9:09:00 AM
佳工机电网
|
|
12月13日,商务部就中国对LG大山油化株式会社征收反倾销税税率问题进行了公告。
公告主要内容包括:同意由LG大山油化株式会社(LG Daesan Petrochemical Ltd.)继承原现代石油化学株式会社(Hyundai Petrochemical Co., Ltd.)所适用的被调查产品反倾销措施,并根据复审结果将其所适用的反倾销税税率调整为4.15%;公告生效后韩国出口商以“现代石油化学株式会社”名义向中国大陆出口被调查产品将适用原反倾销调查最终裁定中的“其他韩国公司”税率,即27%;进口经营者自2005年12月13日起进口原产于韩国上述公司的丁苯橡胶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03年9月9日发布公告,对韩国现代石油化学株式会社征收的反倾销税税率为19%。2004年10月9日该会社就其所适用的丁苯橡胶反倾销措施向商务部提出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申请,并随后按商务部要求提交了申请书的相关补充材料。本案立案后,申请人发生公司分立,申请人主张由分立后新成立的LG大山油化株式会社继承原现代石油化学株式会社在丁苯橡胶反倾销措施中的权利与义务。
|
对 工业原材料 有何见解?请到 工业原材料论坛 畅所欲言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