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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电视:广电与电信博弈新战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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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n.newmaker.com
12/1/2005 11:25:00 AM
佳工机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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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明珠(600832)日前宣布,与公司二股东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共同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来运营手机电视项目。此举表明上海文广开始追求建立以广电为主体的手机电视业务体系,业界因此认为,手机电视已成为广电电信两大系统的一个新的博弈场。
手机电视潜力巨大
手机电视被称为继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之后的第五媒体,正在成为广电和电信运营商追逐的新的利润增长点。
诺盛电信咨询在其发布的《移动视频专题报告》预测:2005年,国内手机电视用户数达到50万,市场规模1300万元;2008年,手机电视用户数将达到5220万,市场规模13亿元;此后,经过两年的高速增长,2010年手机电视用户数将达到9750万,市场规模24亿元。
目前,上海移动手机用户为1056万,每年换机用户达到300万。如果这部分人群能够被娱乐消费引导而更换使用手机电视,未来的市场潜力不容小视。据行业分析人士预测,东方明珠如果在2006年至2007年发展手机电视用户20万、40万,按每月包月费30元算,东方明珠将会得到7200万和1.44亿元的收入。
服务模式尚须挖掘
尽管手机电视市场蕴涵着巨大的市场潜力,但是如何启动市场消费还处在探索时期。
因技术手段的差异,手机电视分为基于无线数字广播传输技术的DMB手机电视和基于电信移动网络的流媒体手机电视。
目前,无论是中国移动、中国联通推出的流媒体手机电视业务,还是东方明珠计划推出的DMB手机电视业务,都以时事新闻、体育赛事、MTV、短片、电视剧等资讯、娱乐类内容为主,此外还包括气象、交通、餐饮等生活信息及股票、财经等社会信息等。
从收费看,中国移动、中国联通都采取按流量来收取手机电视费用,其中,联通收费标准为每小时135元,而移动为100元。显然,这么昂贵的收费难以吸引消费者,特别是对喜欢新鲜事物的年轻消费群体是难以承受的负担。东方明珠计划采取包月收费模式收取手机电视费用,每月为30元,据悉,两大移动电信运营商也在酝酿推出包月收费的模式,每月为20元左右。
业内人士认为,包月收费模式无疑可以在手机电视推广初期吸引用户试用手机电视业务,快速提升市场规模。但是,作为一种移动增值业务,要让消费已渐趋理性的用户付费支持,还需要寻找新的业务内容、服务模式来为用户提供独特体验。
据业内专家介绍,手机电视应用前景主要由商业应用和生活应用两方面构成。在业务发展前期,重点是生活应用,以吸引用户目光为主,这一时期的利润主要来自广告(基于无线数字广播传输技术的DMB手机电视)或是信息流量(基于电信移动网络的流媒体手机电视);而在业务中后期,则会逐渐转向商业应用类,包括电视导购、在线购物等内容,目前还没有开展。
广电与电信 竞争与合作
电信公司涉足手机电视要早于广电系统。
2004年,中国联通推出“视讯新干线”手机电视业务,今年9月,中国移动就正式开通了手机电视“梦视界”,提供下载点播和直播等形式的流媒体手机电视节目。限于上海文广拥有国内惟一一张IPTV牌照,两家电信运营商都只有通过与上海文广新闻集团下属的专门运营手机电视的东方龙移动信息有限公司展开合作。
但上海文广并没有放弃建立以广电为主体的DMB手机电视业务,日前东方明珠开展的广播式手机电视就是建立以广电为主体的手机电视业务体系。
市场分析人士认为,移动运营商将手机电视业务视为移动数据业务新的增长点,列为3G时代的主打业务之一。同时,广电网也将该业务视同网络电视,认为属于自己的管辖范围。一方是终端和电信通道的控制者,一方是广播内容的提供者,二者都是手机电视业务所必须的,这注定了手机电视业务领域将存在广电和电信两个部门的博弈。
事实上,无论是基于移动网络的流媒体手机电视,还是基于无线数字电视技术的广播手机电视都需要广电、电信的合作。
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开展手机电视都是与上海文广新闻集团旗下的专营手机电视业务的子公司东方龙信息有限公司进行合作。而东方明珠推出的广播手机电视尽管不需要通过电信网络来传输电视信号,但仍然需要借助运营商提供手机用户管理系统,来完善业务计费、客服维护服务等功能。不过,中国移动近期曾宣称将在2006年引入数字广播模式的手机电视业务,合作伙伴不限于上海文广。而同时上海文广也正积极和富年等设备供应商展开合作。
分析人士认为,从长远来看,若以后手机电视的主要网络转为广播网,中国移动和上海文广都有可能会搭建自己的广播网络平台,从而形成以中国移动为中心、众多内容提供商合作构成的电信阵营和以上海文广为核心、富年等解决方案提供商等形成的广电阵营两大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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