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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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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n.newmaker.com
12/23/2012 1:09:00 PM
中小企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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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网站19日消息,为贯彻实施《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进一步加强和改善铅蓄电池行业管理工作,促进行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和产业升级,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日前制定并印发了《铅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明确,工业和信息化部与环境保护部负责全国铅蓄电池行业准入的管理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有关协会和专家,对各省报送的企业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工业和信息化部与环境保护部联合公告符合《准入条件》的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名单。
申请准入公告的铅蓄电池生产企业,《暂行办法》要求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工商部门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拥有独立的生产厂区;(三)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的要求;(四)所生产的铅蓄电池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五)符合《准入条件》中的所有要求;(六)进入环境保护部符合环保规定公告名单。
《暂行办法》明确,准入公告的申请工作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为申请主体。集团公司旗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需要单独申请。同一企业法人拥有多个位于不同地址的厂区或生产车间的,每个厂区或生产车间需要单独填写《铅蓄电池企业准入审查申请书》,并在申请准入公告时一起提交。
监督管理方面,《暂行办法》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进入准入公告名单的企业实行动态管理。进入准入公告名单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环境保护部,将其从准入公告名单中剔除:1. 填报《铅蓄电池企业准入审查申请书》时有弄虚作假行为;2. 商品极板生产企业不及时申报极板销售记录、销售记录不真实或将极板销售给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3. 外购商品极板组装铅蓄电池的企业不及时申报极板采购记录、采购记录不真实或从不符合《准入条件》的极板生产企业采购商品极板。
进入准入公告名单的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如果被环境保护部从符合环保规定公告名单中除名,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环境保护部,将其从准入公告名单中剔除。
从事铅蓄电池行业准入审查工作的有关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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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促进我国铅蓄电池行业健康发展
《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以下简称《准入条件》)已于2012年5月11日发布,7月1日起正式实施。12月19日,工信部有关负责人就《准入条件》进行解读表示,这是建国以来国家正式发布的第一部关于铅蓄电池行业的准入条件。
该负责人表示,《准入条件》的制定对防治“血铅”超标事件意义重大。随着近几年铅蓄电池行业的快速发展,所引发的“血铅”超标事件也日渐增多,铅污染形势严峻。特别是去年以来,我国部分地区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铅污染事件频发,影响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引起了行业内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我国铅蓄电池行业管理和环保治理已成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年产能在20万千伏安时以下的中小规模铅蓄电池企业数量占行业企业总数的71%,但其产量仅占全国总产量的12%。这些企业多为单纯组装企业,技术水平和资金门槛低,生产设备、环保设施投入不足,职业卫生防护制度不健全。一些家庭作坊式的小组装企业证照不齐,产品质量没有保证,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污染事故时有发生。因此,《准入条件》要求现有企业年生产能力不低于20万千伏安时。
根据测算,对于新建企业,按照配备国内先进的生产装备和环保设施,并维持正常的环保设施投入与运行成本计算,初期投入至少达到1亿元;同时,由于这些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装备和先进环保设施的生产能力和处理能力均较大,新建企业年产量应达到50万千伏安时以上才能实现经济规模。对于改扩建企业,也应参照新建企业,从设计和建设初期就实现高标准、严要求,因此,《准入条件》要求新建、改扩建企业年生产能力均不低于50万千伏安时。
除了产能门槛之外,《准入条件》还从工艺装备、环境保护、职业卫生、节能与回收利用等诸多方面对企业提出了要求,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准入指标体系,比单纯的产能门槛更加全面、科学和严格,达到产能要求仅仅是符合《准入条件》最基础的条件。
“据统计,目前全国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铅蓄电池生产企业达1800多家,其中不到200家的大型企业生产了全国铅蓄电池总产量的70%;另有半数以上年产量在5万千伏安时以下的小型和微型企业,这些企业的存在造成了大量环保和监管等问题。目前,我国铅蓄电池行业存在着企业数量过多、产能过剩、产业结构不合理等问题。针对这种情况,《准入条件》中提出了“严格控制新建项目,并使其符合本地区资源能源、生态环境和土地利用等总体规划的要求”,而且从布局、生产能力、产品种类、工艺装备等方面对新建项目提出了准入门槛,希望新建项目在设计和建设初期就在技术、环保和职业卫生等方面处于领先地位,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最终实现整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而不是片面限制新建项目数量。”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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